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集团所属各单位: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于9月上旬正式启动,为确保公司2018年度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重庆建工集团职改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重建集司职改[2018]25号)文件精神,作好2018年度职称申报的宣传工作,符合职称申报的人员及时准备和报送职称申报资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对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8年申报各类职称资料上报公司截止时间
安装集团各单位资料送审时间安排表
职称系列及起止时间 各单位资料送审时间 工程技术建筑、机电、燃气专业副高、审计副高 9月14日 工程技术正高、园林、水利高级 9月20日 档案中、高级;会计正副高、统计副高 9月27日
工程技术交通中级 9月27日 经济、通信工程高级 11月1日 各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中级 11月8日 会计专业正、副高级 10月26日 工程技术各专业初级 11月8日
二、各类职称资料报送内容
(1)建筑、工程类正高:公示表20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2)建筑、工程类(通信工程专业)副高:公示表23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3)经济、会计、统计、审计高级:公示表14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2篇,总结一份;
(4)档案专业中高级:公示表11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高级2篇、中级1篇,总结一份;
(5)建筑、工程类中级:公示表15份,评审表一式二份,论文1篇,总结一份;
(6)经济、会计、审计类等申报中级、高级需参加考评结合;才可申报;
(7)初级职称:公示表1份A4纸打印,评审表一份,总结
一份,论文1篇。(初级档案员:公示表11份,评审表一份,总结一份,论文1篇);
(8)申报上一级职称时,需要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和配套评审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三、申报规定
1、职称外语、计算机。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7号)规定执行。(见附件)
2、凡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需交学历、学位、职称、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公需科目等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其中,学历学位证书不再要求提供第三方学历证明,但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不含各种认定“绿色通道”)只能申报一次专业技术资格,且不得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对不讲诚信、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尚未通过评审的,终止申报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收回已办职称证书,记入“失信黑名单”,5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证书,获奖或成果材料造假的;论文论著抄袭、剽窃的;业绩材料严重造假的;弄虚作假挂靠其他单位申报的;其他严重违规行为。
4、公司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坚持申报公示和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