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诗歌中自由和多样的新格律体浅探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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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诗歌中自由和多样的新格律体浅探

作者:倪丹丹

来源:《作文成功之路·教育教学研究》2017年第08期

格律诗的探索其实由来已久,新月诗派堪称典范。格律诗的探索,是新月诗派的主要贡献,徐志摩、闻一多、朱湘等各有所探索与成功。然而,这种格律与中国古典诗词的格律又有着根本的区别,既继承和复古了旧体格律诗的传统,又融合了外来诗歌格律的一些色彩,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格律。正如《影响的焦虑》中马尔罗所说:“诗人总是被一个声音所困扰,他的一切诗句必须与这个声音协调。”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国语的文学”口号得到众多文学工作者的热烈响应,“八不主义”又助它前行,中国诗歌的现代化特性开始了培植,诗人们都纷纷在寻找与这个“声音”相协调的诗歌。

徐志摩的诗,在节奏格律方面,就颇有西诗的色彩。《落叶小唱》中便隐隐有济慈的《无情女郎》一诗的节奏模式,但这种模式的借鉴并没有使《落叶小唱》成为舶来品而显得出欧化,因为外来的节奏与现代汉语之间得到了“契合”,没有削足适履的毛病。徐志摩一度是从英语诗尤其是他所熟悉的诗作中找到节奏的灵感的,这种成功,得之于偶然而不具备可寻的规律。但徐志摩并非在格律上没有自己的探索的诗人,他同时探索过以意群为音步单位的节奏形式,《爱的灵感》一诗的节奏就很有力地助成了诗情的发展。如果说徐文的开宗明义尚不清楚的话,那么其他诗人则都明确标举对格律的追求了。饶孟侃、闻一多先后在《诗镌》上发表的《新诗的音节》《诗的格律》等文章,在理论上也都对格律进行了讨论。朱湘认为:新诗应当特别用力在音乐与外形两者之上,而且只有这样,新诗的兴盛才有希望。1931年陈梦家在《新月诗选·序言》中依然认为“格律的严谨”是他们一直的追求。

在格律的探索中最为清醒自觉的,是闻一多。早在《律诗底研究》中,闻一多就从理论上将汉语诗的节奏与英语诗的节奏作了清楚的比较。闻一多指出将中国诗的平仄与英语诗的音步相混淆是错误的,“中诗里,音尺实是逗”“合逗而成句,犹合‘尺’而成行也。逗中有一字当重度,是谓‘拍’”。他将“春水船如天上坐”划分为三逗,以“春”“船”“天”“坐”为重读音节,是颇具分辨力的。而且闻一多也将逗列为节奏的要素,而将平仄列为调剂节奏单调的技艺手段,免去了许多弯路。在现代汉语诗中如何划分逗,闻一多没有明确阐述过,从《死水》等诗的时间看,作家是以意群为单位兼顾音节的轻重配置构成逗的。《死水》的逗,分为两类,一类二字,一类三字,依靠其交错构成诗行与诗行之间的匀整对称和变异,而统一的二字逗作为诗行的结尾逗,构成了全诗一直的抒情调式。闻一多的探索的意义在于,把诗的语言的语音利用上升到抒情系统的高度,而纠正了语音利用的随意性的倾向。闻一多的《死水》虽然合乎汉语的规律,但若用英语的轻重格节奏来分析,也很少突破的情况,说明闻一多在考虑诗的节奏模式时,充分借鉴了中外诗学的长处。

其次,据《闻一多全集》看,闻一多有8篇论文与大纲都谈到了诗歌的节奏、音韵和格律。他不但对比了中国古典诗歌的格律与新诗格律的不同,而且参照西方的诗歌格律,提倡一种适合中国现代人需要的艺术化的新格律诗。这些材料现实了闻一多开阔的研究视域、身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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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功力及对诗歌革新的良好愿望。这种超越一个时代而且超越过节的诗歌研究,初步奠定了中国新格律诗的理论基础,为中国的新诗理论和创作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这是闻一多对中国现代新诗的最大贡献。

闻一多在仅四千字的《诗的格律》这篇论文中,简明扼要然而又多角度地申明了格律的重要性,首次提出新诗格律的理论主张,阐述了旧体格律诗与新格律的不同之处,还具体指出了如何建设新诗形式等问题,由此奠定了闻一多在新诗理论史上的地位。

在《诗的格律》中他主要阐述了四个内容。第一,他从诗的美学哲学角度,从艺术产生的原因,从审美学的角度,从诗对创作条件等角度提出并强调诗歌格律的重要性,并还为提倡格律扫清现实的道路。第二,建立自己的理论话语——新诗“格律”的提出。第三,在比较中突出新诗形式上的美——新诗格律的建筑美。五四初期自由诗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不仅是诗歌内容的大解放,同时还有胡适倡导的“诗体的大解放”。为促成诗歌体式的大解放,如前所述,诗人们在严格的律诗之外的问题中寻找借鉴,把注意目光投向了国内的词曲、民间歌谣或国外的诗歌形式。由于词曲本身存在散文化的问题,外域诗歌又经过了翻译这一媒介,无疑使西韵被中化处理,加工改造过的也就失去了比较争气和韵味十足的原本,又是,这些词曲式和洋化的诗歌由于创作者的名声,将形式上的自由适度掩盖了。闻一多提出建筑美时,政治自由诗在诗坛上大开其花、大结其果的时刻,中国的律诗不如冬眠期,所以他需要有顶着复古之名的勇气。对比中国古代的律诗,闻一多的诗歌格律化的现代性走向又十分明确,他并不主张新诗在复古中前进。因为格律诗与律诗有不少的区别,在辨析二者时,闻一多清晰地确立了新格律诗的理论框架,突出论述了诗歌的建筑美。

闻一多等人的格律理论虽然在具体的格式主张中并不一致,但是,有两点是基本相同的,一是先天的才分相比照,他们都强调了后天的苦学、训练和勤奋;二是,他们对节奏、音节、格式的要求都是以“和谐”“均齐”“调和”“整齐”等作为美学原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