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手动操作,合闸时应迅速准确,但亦不宜用力过猛,以防震碎瓷瓶,合上后看三相接触情况。合闸时如发生电弧应将刀闸迅速合上,禁止将刀闸再行拉开。拉刀闸时应缓慢而谨慎,刚拉开时,如发生电弧应立即反向量新将闸刀合上。分、合闸操作终了,机构的定位闭锁销子必须正确就位;
4. 电动操作,必须确认操作按扭分、合标志,操作时看刀闸是否动作,若不动作要查明原因,防止电动机烧坏,操作后,检查刀片分、合角度是否正常;
5. 带电接地刀闸的刀闸,主刀闸与接刀闸间装有机构闭锁,只能合上其中一种闸刀。但在主刀闸、接地刀闸都在分开位置时,相互间无闭锁,这时注意,不可错合闸刀,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条 倒母线操作时,应先将母联开关合上,改为非自动,并将该母线的母差保护的刀闸合上。
第三条 刀闸操作时,应检查其辅助开关接点的切换是否可靠、正确,有否造成装置误动的可能。
第四条 刀闸及引线接点温度不得超过70℃,接点发热应及时采取减负荷或转移负荷措施。
第五条 发现刀闸支持瓷瓶有裂纹不坚固等会影响操作的情况,则禁止对刀闸进行操作。
第四节 耦合电容器、高频阻波器第一条 由耦合电容器、结合滤波器、高频电缆,高频收发讯机、阻波器等组成电力线路载波通道,供载波通讯及高频保护用。
运行中发现耦合电容器有渗漏油现象,应停用调换。
第三条 运行中应注意检查阻波器接头有否松动发热和放电现象。 第四条 运行中检查结合滤波器接地小刀闸是否已拉开。 第五节 电力电容器
第一条 电容器允许的过电压和过电流值应按制造厂规定并列入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
第二条 电容器正常运行时的检查项目:
1. 套管和支持瓷瓶应完好无裂纹和放电痕迹,熔丝完好; 2. 应无渗漏油,电容器壁鼓肚有异常响声; 3. 导电回路接头应紧固无松动发热等现象;
4. 电容器室温度(环境温度)和外壳温度按制造厂规定并订入变电所现场运规(补充部分)中。
第三条 电容器有下列现象时应断开其电源,汇报当值调度员及工区:
1. 套管破裂,外壳破裂大量漏油或有昌烟现象; 2. 外壳明显鼓肚,熔丝连续熔断; 3. 支柱瓷瓶或其他设备炸裂损坏。
第四条 电容器电流保护动作掉闸后,应经检查良好方可再送电,熔丝熔断后应对电容器进行检查,如电容器损坏应拆换后,才能投运。
第五条 电容器开关分合之间至少应相隔5分钟,对电容器进行停电工作时应事先进行充分放电。
第六条 YL型电容器为氯化联苯浸渍,当电容器爆炸或破裂时应将室内残留气体排尽,工作时应载手套和口罩,防止直接接触浸渍液。 第七条 要监视电容器的三相电流应平衡,各相电流差不超过5%。 第八条 当电容器组所在母线无电时,电容器低压保护应将动作电容器开关跳闸,若开关未跳、值班员将其拉开。恢复送电时,选送各回出线,后再将电容器投入。 第二节 变压器保护
第一条 变压器一般设有下列保护:
1. 瓦斯保护:反应变压器本体内部故障和油面降低。轻瓦斯动作信号,重瓦斯动作于总出口,跳主变各侧开关;
2. 纵差保护;反应变压器绕组和引出线的相间短路,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接地短路。以及绕组的匝间短路,保护动作于总出口,跳主变各侧开关;
3. 零差保护:反应中性点直接接地侧的单相接地短路故障,作为纵差保护的辅助保护。如纵差保护对单相接地短路灵敏度足够,零差保护不投跳闸,可只投信号或停用;
4. 复合电压闭锁过电流保护(或过电流保护):反应外部相间短路引起的过电流,并作瓦斯保护和纵差保护的后备保护;
5. 零序过流保护:反应中性点直接接地侧外部单相接地短路引起的过电流;
6. 过负荷保护:反应对称过负荷,动作于延时信号;
7. 有载调压开关瓦斯保护:反应调压开关内部故障和油面降低,轻瓦斯动作发信号,重瓦斯动作于总出口。
第二条 新装或大修后的变压器投运,差动保护必须进行空载冲击合闸试验,确证情况良好(新装投运冲击五次,更动线圈大修投运冲击三次)。冲击试验时,纵差和重瓦斯保护均应投跳闸。
第三条 新装或差动CT二次回路经过变动以及经过校定的变压器差动保护,必须进行带负荷试验。试验时,将差动保护停用(此时重瓦斯必须投跳闸),试验合格,方允许将差动保护正式启用。 第四条 试验发现差动继电器不平衡电压高于150mV或有突然升高的变化时,差动保护不得投运。
第五条 变压器运行时,纵差与重瓦斯保护均应投跳闸。
如因工作需要将重瓦斯退出跳闸位置时,必须经局总工批准和调度许可。纵差与重瓦斯不得同时退出运行(跳闸位置)。
第六条 变压器在运行中进行加油、滤油、换硅胶:为检查油路系统故障而需打开放气阀、放油阀,开闭瓦斯继电器连接管阀门,检查畅通呼吸器或其它有关工作时,须先将重瓦斯改接信号,待工作结束后,变压器中空气排尽,一般在24小时内无信号发出,再从信号改投跳闸。
第七条 新装及大修后的变压器,在投入运行时,必须将空气排尽,在带负荷24小时之内无信号示警发生,方可将瓦斯保护从信号改投跳闸。
第八条 备用变压器,瓦斯保护应投信号,监视油面。 第三节 母线保护
第一条 固定连接式母差保护:
该保护装设于双母线接线。固定连接系指一次元件的运行方式下二次回路结线固定,且一一对应。 2. 保护运行方式有两种:
a. 固定连接方式:切换开关(或小闸刀)置“固定连接”位置,保护动作具有选择性。
b. 破坏固定连接方式:切换开关(或小闸刀)置“破坏固定连接”位置,“单母线运行”指示灯应亮,保护动作无选择性。 3. 下列情况应按破坏固定连接方式进行: a. 单母线运行;
b. 双母线运行,但母联开关为非自动; c. 一次倒母线操作时;
d. 其它一次元件运行方式与二次同路结线不对应情况;
e. 旁路开关代供电,其母差CT应按被代开关运行方式进行切换。 5. 对可以任意排列的分路。在倒母线操作后,应切换其母差电流端子,使一次运行方式与二次回路结线对应。
6. 保护长时间按破坏固定方式运行时,除应将其切换开关(或小闸刀)切至“破坏固定连接”外,还应将破坏连接的电流端子接通。 7. 母差交流回路不平衡电流的测量要求: a. 正常运行时,每日白班测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