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草稿)》(1) 下载本文

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输管线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的财务管理,落实资金审批责任,理顺资金管理权责体系,完善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杜绝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指挥部财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审批原则

1、预算管理原则。指挥部资金支出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各部门依据指挥部批准的资金支出预算,按预算项目及金额安排支出。预算外支出按程序进行专项申报,待指挥长签批(或电话、短信请示)后,财务部门才能给予办理。

2、责任追究原则。审批人、审核人、经办人等必须对自己签字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必要性负责。

3、资金安全原则。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除必须用现金支付的款项,一千元以上(不包括一千元)的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结算。

第二章 资金预算管理

第三条 各部门依据指挥部资金计划管理的要求制定年、月滚动的资金支出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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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财务部门对其他各部门上报的资金预算审核汇总,上报指挥长审批。财务部门负责执行经批准的资金支出预算。

第五条 由于业务的特殊性,或不可预见性而需要的预算外支出,须按预算外程序办理,并以指挥长签字、电话、短信等方式批示为确定原则。

第三章 相关岗位与职责

第六条 指挥长职责

1、负责审批各部门的资金预算; 2、负责预算内资金支出项目的审批; 3、负责预算外的资金支出项目的审批;

4、授权分管领导(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助理)审批指挥部分管部门的预算内、限额内的日常经费的资金支出;

5、授权指挥部高层管理人员(常务副指挥长)审批指挥部预算内、限额内的经费支出;

6、定期或不定期地授权有关人员对指挥部资金支出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计。

第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1、推动资金支出管理流程与制度的运行; 2、对资金支出管理的规范性和及时性承担责任;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资金支出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

4、对各部门的资金支出进行审核,判断是否超出该部门该项支出月度预算;如资金支出超出月度预算,审核其真实性、必要性,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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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报指挥长审批;

5、根据资金支出批准意见及时支付资金; 6、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专业财务建议; 7、接受审计监察的监督。 第八条 各部门的职责

1、根据业务需要,在预算权限内使用资金;

2、预算外资金支出,必须有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报告经分管领导、指挥长审批。

第九条 各部门职责

1、编制合理的资金使用预算;

2、根据已审批的预算资金支出计划支付资金;

3、超出本部门预算或资金额度审批权限的资金支出,按程序上报审批;

4、配合财务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准确、真实地提供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

第四章 资金支出审批流程

第十条 资金支出按流程逐级审批。

资金支出审批分为业务经办、业务审核、财务审核、领导签批、财务报销、支付款项六个步骤。

1、业务经办:由业务经办人员按业务类型收集整理完整齐全的原始发票和附件(含合同书、入库单、费用分配单、工程完工进度单、工程验收单等),根据业务性质和付款类别正确填写相应的付款审批单,签名确认,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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