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检测,检测结束后必须重新检查仪器状况,并作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备查。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报告设备管理员及技术负责人。
6、仪器设备的修理应送维修部门,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情况应记入维修记录并存档。
7、维修后的计量仪器设备,应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1、仪器设备除编号标志外,还必须有计量检定标志,分为“合格”、“准用”、“停用”三种;
2、“合格”标志为绿色,表示计量检定各项指标完全合格。 3、“准用”标志为黄色,表示仪器设备的主要检定指标合格。 4、“停用”标志为红色,表示仪器设备停止试验;
5、仪器设备的标志由设备管理员负责,根据计量检定结果粘贴,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 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凡使用设备出现不能修复的质量问题,经检定确实不能再作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或因检测标准改变,已不能适应新标准的需要,应及时申报报废。
2、试验室在提出报废申请报告的同时,须经领导核实批准。
3、凡批准报废后的设备由管理人员根据批文做出处理,并办理消帐,其档案交资料室保存。
4、当报废设备涉及到放射性物质,应向当地政府、公安、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5、凡暂不能使用的设备需封存时,应填办设备封存申请单,报批后再行封存。
6、报封设备,必须每季度试运转一次,以确保良好状态。 (六)仪器设备安全工作制度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维修保养有专人负责,技术资料齐全,履历书记录完整。
2、精密仪器设备除专人任何人不得调试,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搬动仪器位置,更不得拆卸和维修。
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赔偿部份经济损失。
4、仪器设备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地线、水管是否连结可靠,然后试运转,正常方能开始工作。
5、仪器设备需配置防尘罩,操作人员需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6、仪器设备间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品,并严禁吸烟。 六、试验室管理 (一)试验室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和检定的工作场所,必须保证试验室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即清洁、安静、整齐、明亮和适当的温湿度。
2、试验室是工作场所,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吃东西、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禁止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禁止与试验无关的外面杂人进入试验室。
3、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室(如化学室)必须遵照特殊规定,任何人不得违反。 4、试验室内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台帐和维修保养台帐,当使用设备时,必须按规程操作,使用及维修保养并按照台帐要求填写和签名。
5、室内设备及常用工具应摆放整齐,使用过后要物归原处并且做好清洁卫生。
6、试验室内消防设备,灭火器应经常检查,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位置,不得挪作他用。
7、试验室内的日常工作结束后要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闭,防止发生意外。
(二)环境卫生制度
1、操作室内要经常清扫,仪器设备使用后要及时擦拭干净、摆放整齐。 2、保持工作室内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做到“漆见本色铁见光”,质量负责人负责检查。
3、检测完毕的废试样要放到指定地点并堆放整齐。 4、操作室内不得放置与试验无关的物品。 (三)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在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停电情况,应及时通知配电室,立即查找原因。 2、测试人员应将停电原因、时间、处理经过等书面记录,附于试验记录后。 3、如停电不能立即恢复供电,应通知配电室启动备用电源。
4、测试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测试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主任汇报。
5、测试中断后,根据不同项目按其操作规程对试样做适当处理。 6、测试人员应将设备故障原因、处理措施等记入档案。 (四)毒害品、危险品的管理:
1、毒害品设置专用保险柜存放,由专人负责保管。
2、毒害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3、易燃、易爆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动。 4、易燃、易爆品的采购、发放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做详细记录。 (五) 保密制度
1、有关保密资料按密级要求设置专柜。
2、保密资料一般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借阅时需办理借阅手续。 3、工作外出时一般不得携带保密资料,必须携带时应采取适当安全措施。 4、职工调离时不得将有关的保密资料带走。 5、经常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
6、不遵守保密制度,造成泄密的要按事故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七、试验室与各部门的协调 (一)试验室与材料部门的协调
1、原材料进场后,材料部门应及时填写原材料进场检验委托,同时提供相应的供应商原材料出厂检测报告及质量证明书。相关试验人员收到通知单后及时在材料员的带领下确认为所申请的原材料对其取样,并按施工要求进行必要试验项目检验,根据规范及指导性文件要求出具试验报告以免耽误卸料影响施工进度。对于水泥等检验周期较长的原材料,材料部门负责按时向试验部门提供供应商原材料出厂后续检测报告,例如水泥28d原厂出厂检验报告等。
2、对于检验周期较长的材料,材料部门在采购时应给试验部门留有相应的检测时间,以便不影响施工进度。
3、对于砂、石、水泥及粉煤灰等原材,材料部门收料员应从进场的材料外
观上对原材料进行初步确认,对于严重不符合规格的材料严禁进场,避免浪费。
(二)试验室与现场施工部门的协调
1、现场施工人员申请混凝土根据施工安排必须提前按要求填写电子版混凝土申请单发送到实验室指定电子邮箱,时间控制在浇筑时间前的两天以内,以便于查找。必须保证申请单中浇筑部位和强度等级与施工图纸的一致性,以免资料的重复更改。对于需要临时修改强度等级的浇筑部位,施工人员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获批后以浇筑时间为准提前24小时由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试验室。严禁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导致施工控制过程的混乱。
2、施工现场浇筑条件完全具备后,施工人员可委托调度员通知试验室,试验员按照电子版混凝土申请单开具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搅拌站操作人员需按照配合比通知单上的标号、部位等技术要求进行混凝土发送。混凝土开盘时间由调度员具体安排。
3、对于技术资料中体现的浇筑起始时间需以拌合站第一车混凝土发出时间为准,以避免现场准备不充分和跨零点施工造成的技术资料中试验资料与现场资料不统一的情况发生。
4、路基检测须提前填24小时写电子版路基检测申请单发送到试验室指定邮箱并通知试验室主任,以便留有时间提前安排工作。试验人员根据申请时间提前到达现场,在施工人员的带领下对所需检测路段按施工要求开展必要试验检测项目及时出具试验报告避免影响路基施工进度。
5、现场施工部门的钢筋焊接试验委托单需提前填写,其中焊件的委托日期必须早于其对应结构的浇筑日期。委托单到达试验室的时间应比委托日期早两天,以便试验室安排现场取样,钢筋焊接检验等工作。对于不能如期到达的委托单,试验室将按委托单到达的日期起,推后两天出具试验报告。
6、委托单中接头的数量、部位应与施工中的实际情况相符;委托单中的所使用的钢筋原材必须是经试验室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的钢筋原材。相关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委托单上所标注的委托日期出具试验报告,试验报告要在委托日期当天内完成。坚决杜绝未经检验的钢筋焊件出现在浇筑部位中。
7、根据施工要求需要现场做同条件试块的各构件,施工人员应按规范要求
做好试块,并按照龄期将同条件试块和温度记录送交试验室,以便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相关试验人员收样后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出具试验报告。
8、根据施工要求各施工区特殊的试验检测项目应提前进行申请,以便我部门有时间进行相应的准备。
9、对于工程中大包的项目,各工区负责人及材料部门也应按前面的要求及时对所要求检测的项目进行申请,不能处于失控状态。
7.2 试验室与其他部门的协调
1、机务部门及时提供试验用车的申请,方便检测工作进行。
2、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及时送交资料部门整理、归档,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时通知我部门进行纠正。
八、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一)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交通部、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二)本管理办法由项目部试验室负责解释。
月度考核办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规定了项目部月度考核体系的结构与内容、考核的组织与分工、考核的原则和依据及考核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职工。 二 月度考核体系的组织机构、体系和形式 (一)考核体系的组织机构
项目部考核小组由项目经理、书记、副经理及总工组成。
项目部考核体系由五部分组成:
1、项目部领导班子对项目部各部门主管的考核。 2、项目部各部门主管对其部门人员的考核。 3、项目部各部门对其他部门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