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基本法》读后感
这几日阅读了《华为基本法》,摘录了一些自己喜欢或是很有感触的条款:
第六条:资源是会枯竭的,唯有文化才会生生不息。 这让我想起了《十月围城》中,那句著名的“唯有进步值得信仰”。文化也好,进步也好,都是一种理想,一种精神。理想和精神,是生活之所以精彩的根本。 第八条:质量是我们的自尊心。
第六十五条:华为绝大多数员工是愿意负责和愿意合作的,是高度自尊和有强烈成就欲望的。
第九条:我们强调人力资本不断增值的目标优先于财务资本增值的目标。
我花了一些时间去弄清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如果说,货币是一种被定格的资本,那么,人力资本就是一种“活资本”。正如第六条中的精神,资源是无法自行倍增的,唯有人的技能、精神,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创造价值。
第三十七条:我们不从事任何分散公司资源和高层管理精力的非相关多元化经营。
就如同我们自己,我们不能也不该指望自己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专心练好一门降龙十八掌,就已能独步天下了。 第六十五条: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优点突出的人往往
缺点也很明显。
前几日观看了“双星杯”XX年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山东大学VS北京师范大学的辩题是职场中老板需要孙悟空还是猪八戒。在我看来,优点和缺点都是相对而言的,员工的优缺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岗位与人的适配性,某些人格特性,在这个岗位上是优点,在那个岗位上或许就是缺点。孙悟空,工作能力强,个人英雄主义,营销部门也许更适合他;猪八戒好吃懒做但本性善良,可以试试行政人事部门。 第七十六条:例外原则。凡具有重复性质的例常工作,都应制订出规则和程序,授权下级处理。上级主要控制例外事件。
曾经与一位非常讨厌的上司共事,虽然是个糟糕的家伙,却也教给我一条职场的经验。那个时候,我刚刚开始学习做主管,但凡事都愿意亲历亲为,觉得下属做得不够好,不符合我的要求。于是他对我说:“你要学会用人。这些例行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去做,一次做不好,你可以骂他,两次做不好,再骂。一次两次三次下来总有能做好的那一天。不然,你一辈子都会被困在这些琐碎的没有建设性的工作里。”当时,我正处在烦躁中,抱怨他不能体会我们执行者的苦衷。然而很久以后,我才渐渐体会到这番话的珍贵。而今,我也常常会对我的下属说:你要学会用人,例行的、制式的工作,分摊给你下面的人去做,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得到应有的
成长。
《华为基本法》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