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下载本文

视同销售,八大处理分录

下列视同销售行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一方面反映销项税额增加,另一方面,同时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有( )

a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并确认收入;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进项转出;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视同销售但不确认收入;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视同销售并确认收入;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我们来分别分析一下四个选项

A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B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账面价值) 贷:存货

D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因为购进原料时抵扣了进项税,如果不视同销售不体现销项税的话就少交增值税 所以,一方面反映销项税额增加,另一方面,同时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的就是A选项和C选项。

补充一下其他四种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委托方的处理——

a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b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受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②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的处理——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