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载本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晋中市村庄绿化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08]70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23 【实施日期】2008.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林业局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林业局制订的《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08年7月3日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晋中市村庄绿化实施方案

1 / 2

(市林业局)

绿化、美化村庄,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实现农村生态文明的基础,为切实提升村庄绿化档次,彻底改变农村生产生存环境,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环境“创三优”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树在村中、村在林中、多种模式合理配置”的基本思路,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市广大农村实现基本绿化。 二、基本原则

村庄绿化必须因地制宜,要与林果发展、民俗旅游及村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利用庭院地、公共场所、闲散地、废弃地、四旁地绿化,大力推进,稳步实施。 (一)坚持集中

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