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战略管理中的误区 下载本文

中国企业战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误区

一、流浪汉现象

缺乏企业战略,经营企业喜欢“脚踏溜冰鞋”,“溜”到哪儿算哪儿。因为繁冗的事务性工作而成为“大忙人”,以至于无暇顾及企业任务、方向及战略。 二、追星族现象

有些企业战略的制定不是建立在对企业外部机会、威胁和内部优势、弱点的全面、科学分析与论证基础之上,而是喜欢走“东施效颦”的“捷径”。看到别的行业、别的企业的战略获得成功,便盲目跟风:

一种是在企业进入新产业的问题上,缺乏独立判断,热衷于“跟紧大势人云亦云”; 另一种是无论企业内外部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企业首选的方案是仿效自己企业过去的经营战略。

导致的结果就是:当环境的竞争要求企业战略发生变化时,企业却往往不能跟随变化,必将导致企业败于竞争对手,这已成为一些企业的经营失败重要根源 三、计划、战术代替战略现象

许多企业没有认识到战略与计划的区别,用制定计划的方法指导战略制定行为,取不到应有的效果。用战略计划工作代替战略工作很难形成创新性的战略, 战略计划工作存在3个谬误:,即预测的谬误、分离的谬误和公式化的谬误。计划的制定是在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而现实情况中, 尽管某些重复的、稳定的类型是可以预测的,但是,对不连续的事件,如技术创新、价格等的预测,却几乎是不可能的。既然现实发展很难按照预测的进行,固定不变的计划就很难适应未来的情况。 四、个人意志代替战略

许多企业并没有建立起真正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科学的、系统的战略制定系统。仅依靠领导人的个人能力和意志进行管理的企业,往往不能对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进行缜密的分析和预测,使得领导人的直觉和判断失去了理性分析的支持,导致战略的盲目性。同时由于在战略制定中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也往往导致战略失去稳定性,变动过于频繁。 五、赶鸭子上架现象

企业往往要到战略实施时,才更加真切地意识到对实施新战略所要的人才和技能的估计是如此不足。有些企业简单地认为只要有足够的资金,企业便\无所不能\,企业扩张就可\心想事成\。尤其是在经过一段高速成长期,企业有了相当的资金积累,准备进行\二次创业\,实施跨行业经营战略之时,由于目标的\远大\、战略的\宏伟\,企业一时难以网罗足够的人才。于是便出现近年来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赶鸭子上架\:即将管理能力、技术水平明显不够的人员,推上实施新战略的重要岗位。不仅经营管理者如此,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重要部门的业务人员,往往也是\赶鸭子上架\。 六、见异思迁现象

有这样一种现象,经营者在制定战略时思想坚定而专注,但没过多久他们就\见异思迁\了。企业往往经不住市场上不断涌现的\利润增长点\的诱惑,热衷于\哪里热闹哪里赶\。忽而房地产,忽而证券,忽而生物制药,忽而保健品,忽而环保,忽而网络,不能一如既往地执行既定的战略。原先的战略被抛至脑后,企业被短期利益所左右,企业经营变成\游击战\,\打一枪换个地方\,结果企业却\在运动中消灭了自己\。企业战略一旦付诸实施,企业就必须立足长远,把资源集中在既定的战略上,培养核心竞争力,开发核心产品。唯有如此,企业才能获得长期利益,真正做大做强。 七、事后诸葛亮现象

不管你制定企业战略时考虑得多么全面、周详,由于市场环境瞬息万变,你总会感到\变化大于计划\。因此适时地、客观地、高效地对正在实施的战略进行评价,并据此采取相

应行动,无疑是保证企业实现既定目标的必要条件。不少企业习惯于到年末,甚至是只有到发生重大问题时,才考虑进行战略评价。近几年,国内企业比较流行在经营出现严重挫折以后,才回过头来审视企业战略,总结出“几大反思”、“几大忏悔”等等。其实,企业战略出现危机并非是一朝一夕的事,往往都有一段\潜伏期\。在\潜伏期\的早期阶段,企业经营者也大都有所察觉,但由于尚未出现严重偏差,不易引起经营者的重视。由于未能及时进行战略评价,找出问题所在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当企业外部或内部出现某种\诱因\时,战略危机总爆发就在所难免了。如\三株\仅仅因为与消费者的一桩官司就使企业发展出现重大挫折,便是一例。战略评价活动应当持续地进行,而不只是在特定时期的期末或在发生了问题时才进行。

八、见树不见林现象

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中,敏锐的洞察力和前瞻力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是企业发展中常见的失误。

一方面,企业在进行战略评价时,容易片面强调短期的财务指标,如投资收益率、股本收益率、销售增长率、市场份额等,忽视长期发展指标。绝大多数财务指标都是短期指标,如此一来,导致企业长期发展目标势必得不到保障,短时期的“绩优”后迅速迷失方向。另一方面,企业在进行战略评价时,容易忽视质量指标。很多数量指标会因使用的会计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果,因此,质量指标在战略评价中就显得非常重要。如缺勤率、调动率、生产质量、生产效率、员工满意度等等都是影响绩效的重要因素。

《财富》杂志每年对25个产业的企业进行评价,采用关键的8项评价指标包括:管理质量,创新性,产品或服务质量,长期投资价值,财务状况,对社区和环境义务的履行,吸引、培养和保留人才的能力,对公司资产的使用。

范式与模式

模式,英文为model,或mode,pattern,指的是“事物的标准形式或标准样式”(古今汉语词典),也被称为“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现代汉语词典)。而范式,英文为paradigm,源于希腊语paradigma,意为“按既定的用法,范式就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库恩),尤“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是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百度辞典)。显然,在这里,模式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规范性的标准形式;二是参照性的标准形式。而作为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范式至少也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群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基础;二是群体所共同采用的实践规范(百度辞典)。

关于模式的解读 : 模式,是对隐藏在事物之间客观规律的归纳,是对蕴含在前人实践之中成功经验的概括,是人类把握和认识外界的关键。“模式是再现现实的一种理论性的、简化的形式”(比尔、哈德格雷夫),是“用图像形式对某一事物或实体进行的一种有意简化的描述”(丹尼斯?麦奎尔/斯文?温德尔)。

模式可分为抽象的,如理念、意识、思想、议论、流派等概念层面的模式,主要有语义模式、数学模式、经济模式、文化模式等,属于非实物模型的模式;以及具体的,如波形、图像、照片、文字、符号等对象层面的模式,主要有模拟模式、仿真模式,属于实物模型的模式。模式生成于不断重复出现的事件或事物之中;又完善于不断发展创新的过程或进程之中。

“模式是作为认识过程的中介的科学方法,其认识过程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模式是一种问题解决的思维方法;模式是沟通实践与理论之间的桥梁,起着由下而上和

由上而下的作用”(查有梁)。由此,简言之,模式就是方法。或者说,模式表现为一种方法的规则,它包括三个要素:第一,模式适用的环境条件;第二,模式可以解决的问题;第三,模式解决问题的方案(亚历山大)。

规范性的标准模式,更多地具有pattern的内涵,其实质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是对被证实有效的解决某些具体问题的方法的理论归纳。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这种标准模式,无数次地面对相同的工作而使用已有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规范性的标准模式,在自然科学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例如,建筑领域里关于建筑设计的模式,工程领域里关于数学建模的模式,软件领域里关于模型—视图—控制器的MVC模式、软件统一过程的RUP模式、极端编程的XP模式等三种程序设计的模式,等等。

关于范式的解读:

范式,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理论背景、框架、传统、共同的信念、方法等(曾祥华),“按既定的用法,范式就是一种公认的模型或模式”,“这个术语是想说明,在科学实践活动中某些被公认的范例—包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仪器设备统统在内的范例——为某种科学研究传统的出现提供了模型”(库恩)。

范式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哲学层面的,即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形而上学思辨的哲学范式或元范式;二

是社会学层面的,即作为一种科学习惯、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的社会学范式;三是方法论层面的,即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疑难的方法、一个用来类比的图像的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参见玛格丽特?玛斯特曼)。范式生长于科学研究的过程之中,无法事先创立而是由一个或多个权威的科学家或研究者“不自觉”地建立起来的。

“‘范式’一词无论实际上还是逻辑上,都很接近于‘科学共同体’这个词。一种范式是,也仅仅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东西。反过来说,也正是由于他们掌握了共有的范式才组成了这个科学共同体,尽管这些成员在其他地方也是各不相同的”(库恩)。由此,简言之,范式不仅是方法,而且是“一个科学共同体所共有的特质,其内涵为一定时代科学共同体的共同信念、共同传统以及它所规定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范例的总和”(曾祥华)。这意味着,范式有两层意思:一是科学共同体共同的承诺,二是科学共同体共有的范例。或者可简化为:范式是科学共同体的一种约定和一种范例(参见www.being.org.cn)。

作为群体所共同遵循的理论基础,范式表征或描述的是一种理论模型、一种框架、一种思维方式、一种理解现实的体系、科学共同体的共识(百度词典)。这样,科学共同体的成员就可以采取同样的价值观念、同样的理论框架、同样的范例方法,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例如,这类典型的范式有: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托勒密的天文学、伽利略的动力学、牛顿的力学、达尔文的进化论、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自然科学范式;黑格尔的辩证唯心主义和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等哲学范式,社会交换理论和符号互动理论等社会学范式,规范分析和法律解释学等法学范式,关注“人一人”和关注“人一人关系与人—自然”等环境范式,等等。

如果要咬文嚼字的话,还是有些许差别的。范,有典范之意,而模式无典范之意,就是说一种模式可能是好的模式,也可能是不好的,范式则具有褒义。方式在三者中则更为中性,且不如前二者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