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育人宗旨,全面推进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构建和谐平安校园,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2016年——2018年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
一、创建活动宗旨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政策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工作和职业教育工作育人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国《“零犯罪学校”评选标准》,在全体师生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纪律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对全体学生开展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提高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从根本上预防彻底消除违法犯罪行为,治安和刑事案件及重大安全事故实现“零发生”。
二、活动时间及步骤安排
1、活动时间安排: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 2、活动步骤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1月至6月,召开创建专题会议,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2)、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至2018年6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各中小学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法律知识普及和教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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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及时总结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的典型人和事,推广先进经验,认真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
(3)、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创建活动资料归类存档、迎接评估检查。
三、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认真学校领会“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创建领导小组,制定《“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对“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全面部署,将创建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学校五年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并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处室和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完善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学生自治管理制度汇编》、《学生行为规范公约》、《学生操行品德量化考核细则》、《学生奖惩制度》等制度,组织全体师生学习、培训,把普法教育和“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工作和成效,纳入部门、学区、班级和教职工的学期和年度考核体系。在评优、晋级时实行“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建立健全教师法制培训制度,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师培训或继续教育中,建立培训考核制度。
3、健全普法师资队伍。号召全校教职员工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遵纪守法、职业素养等方面为学生作出表率示范。全面落实警校联动机制,聘请派出所所领导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建立完善学校警务室,聘请驻校民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日常违法活动教育处理,定期进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聘请市关工委中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模范、老教师“五老”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成立学校“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报告会和帮教活动。聘请市市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对全校学生和违纪学生重点开展预防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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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犯罪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学校青少年模拟法庭开展学生的自主管理和普法宣传活动。校内建立政教处、学区、班主任和法律教师的普法教育工作网络。
4、充实普法宣传阵地。
(1)充分利用学校网站、校园电视台、校园广播台、黑板报和宣传窗等媒体阵地的积极作用,大力宣传继续深入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完善学校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
(2)积极与司法部门、群团机构、社区组织联系,建立校外普法活动场所。
(3)学校加强与公、检、法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完善校园警务室和青少年文明值勤岗的作用。
(4)发挥社区、家长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开展法制安全“手拉手”宣传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好家庭、遵纪守法好学生等争创活动,联动学校、社区和家庭紧密开展法制安全教育。 5、优化法制教育途径。
(1)由教务处牵头,制定法制教育进课堂教学计划,利用学校职业道德修养课程和学校选修课开设法制宣传,各班制定班级法制教育学习计划,切实做到“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授课有教案、课时有保证”,同时要求各科教师在学科教学中不失时机地渗透法制教育。
(2)政教处落实各班开展每周二中午读报写字课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学生宣讲活动,为班级学生配发《青少年普法读本——迷途的花季少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本读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校园刑事犯罪典型案例》、《禁毒宣传教育校本读物》等普法教材。
(3)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五老“宣讲团”定期为全校学生做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加强学生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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