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变更项目管理班子程序(附表格)
一、申请资料
1、变更后项目管理班子的执业注册证书、岗位证、项目经理证;(扣留原件); 2、项目原管理班子同意撤出的声明(公司盖章,项目原管理班子签字); 3、项目新管理班子同意承接的声明(公司盖章,项目新管理班子签字); 4、变更后项目管理班子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变更后项目管理班子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变更后项目管理班子工作单位为申请人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变更后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电子相片(200K以内)和手机号码(供录入系统); 8、离职的要提供离职证明(或在三库一平台查询)
变更条件:(一)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
(二)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
(三)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总监不称职需要更换的;
(四)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 (五)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 (六)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七)死亡。
(注:变更后须由报建窗口进行系统变更和施工许可证变更) 二、办理天数 5个工作日 三、办理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