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变电所文明生产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文明生产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和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香都变电站生产区域文明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标准的依据
国家电力公司\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实施细则。 3、管理职能
3.1变电站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变电站内的各级人员,各单位与变电站有关的运行、检修人员和其他有关的生产人员是本文明生产管理标准的具体执行人。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变电站文明生产的主要内容是:优美的环境,优良的秩序和优质的服务,不仅是职工精神文明水平的标志,也是安全经济供电的(即物质文明建设)的保证。
4.1.2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是企业生产活动缺一不可的两翼,因此,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安排文明生产工作。对文明建设的重点项目要列入站年度计划。
4.1.3文明生产要从基层和基础工作做起,与班组升级考核结合起来。
4.1.4文明生产不合格的站,没有资格参与评比先进和各类达标
竞赛活动。
4.2具体要求
4.2.1在岗职工着装符合劳保规定,整洁、佩带值班标志,精神面貌良好,能坚守岗位。
4.2.2各种记录、台帐、报表准确完整,无涂改,字迹工整,装订整齐,建档存放。
4.2.3生产区域道路畅通、平整,场地整洁,有绿化,无杂草,无垃圾积垢,无闲置设备。不乱堆放杂物,不种农作物,不养家禽。
4.2.4电缆盖板齐全、平整,金属构支架无锈蚀,充油设备无渗漏。
4.2.5室内清洁整齐,无蜘蛛网,消防及安全工具实行定置管理。 4.2.6二次屏内外无积灰,各种电缆、保护、继电器、盘表标签齐全、正确。
4.2.7常设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规程、条例的要求。
4.2.8设备名称、色标、编号等各种标志齐全清晰,与现场相符。 4.2.9生产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齐备,器件完好可用。 4.2.10各种记录、台帐等资料准确完整,,字迹工整无涂改,装订整齐,专柜存放。
4.2.11办公室、休息室.清洁卫生,地面无杂物、烟蒂,窗明几净,物品实行定置管理;环境卫生责任区无脏乱死角。
4.2.12工作场所器材、工具不得乱放,工作结束随时清扫现场。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三峡全通涂镀板股份有限相关标准参考执行。
5.2考核内容为标准规定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