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程序
为了加强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的管理,规范审计工作程序,保证项目审计的及时性、有效性,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特制定公司项目工程审计工作程序:
一、审计部根据经营部提供的项目工程已竣已结资料及公司人事机构变更情况,安排审计工程项目,通知相关项目经理部做好审计事前准备工作。
二、由项目经理部财务人员整理、准备审计相关资料,经理部经营、材料、统计等有关人员应协同配合财务部门共同填写审计报表。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以便与日后审计报告对比,反映该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将所填审计报表送达审计部。
三、审计部审阅上报资料,组成审计工作小组,研究编制审计工作方案,提出初步问询,根据工作日程安排就地审计时间并及时通知被审单位。
四、审计小组进驻被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被审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相关资料。
五、审计小组正确运用审计方法调查取证,查阅各类资料、帐目及原始凭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与被审单位取得一致意见。
六、审计工作小组根据所掌握资料,整理分析审计工作底稿,在五个工作日内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单位意见。由该单位财务人员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计报告交项目负责人签认后送回审计部(离任审计需离任、接任双方领导签认并由离任方提供述职报告,附于审计报告之后,该过程不多于五个工作日)。
七、由审计部人员将审计报告顺序送交公司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复核,签署意见;财会部、经营部部长签字并保存审计报告复印件;完成传递程序的审计报告由审计部立卷归档保存。被审单位可保留该审计报告复印件备用。审计部和被审单位财务人员应协助公司领导完成该审计事项的其他后续工作。
八、审计部根据需要可以调阅各基层单位月、季、年各类会计报表。
九、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加强事中监控的工作要求,选择性的参与成本跟踪核实小组对基层单位的效益核实工作,随时掌握项目工程盈亏情况及潜亏因素,并提出审计建议,防止项目工程虚盈实亏现象的发生。
十、审计部独立行使审计工作职能,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审查了解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有关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审计建议。
十一、如遇外审单位或上级单位对一公司进行有关审计工作,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应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圆满完成审计任务。
十二、审计部将于每年年初根据各单位执行审计工作程序情况、单位基础业务资料水平和单位审计效益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评比,召开审计工作会议,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
关于被审计单位应提供资料的
说 明
为使内部审计工作系统、全面、准确、高效地开展,同时,也为公司对被审项目进行分析,对未来承接工程项目进行比较,提供详实有用的原始资料,审计部特编制该套工程项目审计报表,各有关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后,需认真如实填写该表格,并将审计部需要有关原始资料一并提交审计部,具体送交资料包括:
1.审计报表;
2.截止期末科目余额表;
3.甲方签认的最终结算资料复印件(竣工结算书);
4.甲方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签认的工程经济变更、洽商(增减帐)及工程索赔等资料;
5公司签批的该项目政策优惠、弥补亏损等文件; 6.财会部门签认的已上缴利润数额和该项目应交利润率; 7.经营部门签认的应付示付职工工资奖金数,有关该项目的经营承包文件中特殊规定的相关内容及内部承包合同;
8.统计部门签认的应报量、已报量、已完未报量、不报量项目及数额,应上缴两税一费比率;
9.提供最后一次的工程价款结算帐单; 10.项目经理离任须提交述职报告; 11.其它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