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文】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一辩稿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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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稿1

谢谢主席!各位,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群体,他们占总人口的5%,他们顺从自然本能,坚持内心真爱,只因为与另95%的人有不同的性取向而为大多数所排斥(同性恋定义),他们就是同性恋者。在人们思想逐渐开放的今天,15个国家已允许同性恋结婚,在断袖之爱流传千年的中国,在追求思想解放的中国,(国情)为什么不考虑一下给相爱的人一个平等的婚姻保障权呢?(婚姻合法化定义)

所以,我方首先要提出的,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一个无人不知的金科律例,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平等地享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敢问同性恋者凭什么被排除在这一条之外?是他们不符合法条的哪一个条件,还是谁可以有超越宪法的权利来排斥他们?如果都没有,凭什么婚姻法可以以性取向来划分不同人群的受保护资格?

再者,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是无害的。如果个人的正当权利要受到限制,唯一的理由就是它会危害他人或社会的正当利益。但是我爱上一个同性招谁惹谁了?是人类会因为5%的人不生小孩就灭绝?还是会把另外95%的人也变成了同性恋啊?找到一个相爱的人作为终身伴侣,虽是同性,一样可以做事业,交好友,养父母。我们唯一能想到的坏处就是朋友排斥,父母心痛。可是,这些都产生于社会传统观念的压力,认为它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我不禁想问一句,同性间相爱想结婚想相伴一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什么标准了呢?到底是爱上同性不道德,还是无理由的群体歧视不道德?(心理学上来讲,在异性恋占绝对主导的人类世界,作为绝对少数派同性恋者必定会受到诘难和嗤驳,这是团体意识规律,也就是这莫名歧视的罪魁祸首!)

从被定为是犯罪,是精神病,到从精神病列表里除名,到今天,新浪有一条微博反对同性恋就有三千多条评论全部反对它,公众对同性恋的态度越来越宽容,接纳他们只会是时间问题了。顺应发展,法律也应该正视这个群体,给予他们应有的权利保障,同时,引导全社会冲破毫无根据的误解歧视,实现法的价值! (800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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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稿2

谢谢主席!各位,这个世界上有一个群体,他们占总人口的5%,他们顺从自然本能,坚持内心真爱,只因为与另95%的人有不同的性取向,而忍受巨大精神压力,亲友排斥,他们就是同性恋者。在人们思想逐渐开放的今天,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这个群体了,但是同性恋者还是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在婚姻方面,我方就主张让同性婚姻合法化,给他们一个平等的婚姻保障权。

所以,我方首先要提出的第一个理由,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我国宪法的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同性恋者符合法条的受保护对象的条件,就没有人有超越宪法的权利来排斥他们。因此,婚姻法应当给予同性婚姻同样的承认和保护,不可以以性取向来划分不同人群的受保护资格。

第二,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益无害。现在由于同性伴侣间的结合关系没有法定婚姻形式加以保障和束缚,容易造成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加剧群体的不稳定性和性病传播机率。相反,法律若承认了同性婚姻,那么双方以结合关系产生的合法身份权可以使部分同性恋者建立相对稳定关系,有效解决群体内部和对外的矛盾,促进社会安定融洽,是有益的。

同时,现今社会对同性恋的道德批判无理无据,纯粹是受历史惯性(和团体意识)影响。同性倾向不是精神病也不会传播,就像人的左撇子和右撇子一样,只是一种少数而已,不会违反任何公序良俗。目前大多数人还无法理性认识这一点,法律对同性恋者婚姻的承认虽无法立竿见影的消除歧视,但将有利于大众走出盲区正视这个群体,从而实现法律引导社会价值走向的功能。 以上就是我方认为应该合法化的必要性和需求性,谢谢! (682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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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稿3

谢谢主席!各位,今天中国同性恋者的数量超过3千万,占总人口比例的3%,他们只因为与大多数人有不同的性取向,在生活中受歧视,工作上受不公平待遇。目前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可以接受这个群体了,但是法律对他们的保护仍然是一片空白。在同性婚姻方面,我方就主张其合法化。下面我将从必要性和有利性来论证。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同性恋者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同性恋公民和异性恋公民享有平等的婚姻自由,他们唯一的不同就是性取向特殊。因而如果法律给予其他人婚姻的承认和保护,也就应同等地保护同性恋者婚姻,不可以以性取向为标准划分人群的不同对待,否则就是违宪。

二,法律承认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益无害。现今社会对同性恋的批判纯粹是受僵化的道德观和大众氛围的影响。抛开偏见,同性恋婚姻对社会有危害吗? 同时我们发现,现在由于同性伴侣间的结合关系没有法定婚姻形式加以保障和束缚,容易造成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加剧群体的不稳定性和性病传播机率(要数据吗)法律若承认了同性婚姻,相互间的合法身份权可以使部分同性恋者建立相对稳定关系,(例子)这对有效解决群体内部和对外的矛盾,促进社会安定融洽,是有益的。

综上,同性恋婚姻正当且有益,是应该合法化的,谢谢! (559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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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稿4

谢谢主席!各位,今天中国同性恋者的数量已经超过3千万。他们只因为与大多数人有不同的性取向,在生活中受歧视,工作上受不公平待遇。一项调查表明,即便是一些年轻,受过良好教育的同性恋群体依然有超过30%的人有强烈自杀的念头,过半同性恋者由于法律缺失与他人歧视导致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其实目前中国可以理解和接受这个群体的人渐渐在增加了,但是整个社会的排斥和歧视依然存在,法律对他们的保护更是一片空白。在同性婚姻方面,我方就主张其合法化,即对同性恋婚姻进行立法保护和规范。下面我方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进行论证。

一,从法理上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求同性恋者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不分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不受任何歧视。法律允许每个人自由选择自己生活的模式,自由选择生活伴侣,同性恋者现在只是在这个模式里换了一个性别的伴侣而已。法律既然给予了公民同等的自由选择权,就应该对他们选择的结果给予同等的对待。因而如果法律给予异性恋婚姻承认和保护,也就应同等地保护同性恋者婚姻,不可以以性取向为标准划分人群的不同对待。

二,从现实上看,法律能以自身独特作用维护同性恋群体在内部关系和对外关系中的权益。

同性恋伴侣间虽然缺少婚姻形式,但是实质的伴侣关系一直存在。现在很多的同性恋伴侣共同生活,但在同居期间当他们有了财产的纠纷、继承问题时,没有法律可以适用。但是这些财产也是两人相互扶持、共同奋斗的成果啊,这和夫妻间共有财产一样是有法益价值的,但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救济他们本该拥有的权益。这样一种权益空白正难道不正是急需法律的强制保障力去规范、去填补的吗?

在对外关系中,因为社会的歧视和排斥行为,同性恋者受到种种不公的待遇,造成了一开始所说的实质权益和精神上的损害。现代科学已证明同性恋也是一种自然现象,社会的歧视纯粹源于僵化的道德观念氛围,是不正确的价值观。对于道德糟粕我们应摒弃,更不应以此为借口对他人施加不公正待遇。在这方面,法律拥有最权威的价值判断和导向力,去推动整个社会理性化,引导大众正确对待同性恋人群。

婚姻是社会对伴侣间相爱相助关系的一种尊敬和认可,如果两个人忠贞不渝,为什么大家不应当认可他们呢?同性恋婚姻应该合法化!谢谢! (936words) 提一些疑问:

1,一开始的现状会不会太累赘了?怎么改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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