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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钢贸企业融资模式调研报告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上海市钢贸企业融资模式调研报告

1 概述

融资是所有企业都面临的问题,无论是创办一个新企业,还是现有企业的扩张,都需要融资。如何在众多的融资模式中找到本企业最佳的融资模式,使企业的投资发展资金得以保证,企业的资本结构更加合理,降低资本成本,这在企业的经营发展中尤为重要。钢铁贸易行业是中国钢铁产业的贸易和物流的主要承担者,其中,中小型钢铁贸易企业的比重占了90%以上,并且以民营企业为主体。中小型钢贸企业是钢铁贸易行业的主力军,担负着中间流通和面向终端用户的双重功能。中小型钢贸企业的特点是:资产负债率高,资产主要是流动资产,负债主要是流动负债,销售净利率和销售毛利率都很低,资产周转率快,资金需求量大,自有资本根本无法满足需求,必须经常进行融资操作。融资服务链不完善和融资体系不健全,这是当前我国中小型钢贸企业普遍面临的融资制度层面的问题,而中小型钢贸企业凭自身的力量是无法轻易改变这种外部融资环境的。可见,只要能开发出适合中小型钢贸企业融资需求的业务产品,将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经对现状的调查了解,银行已经根据钢铁行业的发展需要,在与担保公司、监管公司、钢材现货交易市场以及仓储物流公司紧密合作的基础上,针对钢材贸易企业的特点开发出适合的融资模式;经过多年发展,逐渐衍生出形式

多样,纷繁复杂的钢贸融资产品。本文主要针对上海钢贸圈内使用比较多、市场认可度比较高的几种主要融资模式进行了阐述。

目前,上海钢贸企业向银行融资主要采用以下几种形式:银行动产质押监管贷款(监管公司模式)、信用担保贷款(担保公司模式)、厂商银以及银行向钢贸企业法定代表人发放的个人贷款等。下文针对上述几种融资形式的业务基本流程、操作模式核心要点进行简要描述和评价。 2钢贸企业主要融资模式

2.1银行动产质押贷款(监管公司模式)

该模式的核心主要是:钢贸企业以自有钢材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对上述质押物进行监管的操作模式。

在上述融资模式的具体操作中,一般先由相关银行总行与通过其认定的监管公司(一般是大型物流企业),签定总的监管框架协议。符合贷款条件的钢贸企业如需要通过本模式进行贷款,先向银行的具体承办分支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申请通过后,与银行、监管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并将钢材质押物按照约定存放于监管公司指定的监管场所。银行确认后,最终对该钢贸企业进行放贷。在贷款存续期间,监管公司根据相关协议监管钢材质押物。贷款期限到期后,由该钢贸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放贷银行偿还贷款,银行收回贷款后指令监管公司解除监管相对应的钢材质押物。

出质人(钢贸企业) ② 银行 ④ ③ 钢贸企业、银行、监管公司三方协监管公司 ① ⑤ 质押物存放于指定监管仓库 ⑥ 银行放款 ⑦ 到期还款后,监管公司解除质押监

①银行与监管公司签订总对总框架协议

②符合条件的钢贸企业(拥有相当价值钢材用于抵押)向银行申请质押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与出质人签订动产质押贷款合同 ③银行、出质人(钢贸企业)、监管公司签订三方协议

④出质人(钢贸企业)将质押标的物(钢材)存放于指定监管仓库,银行获得质权

⑤银行委托监管公司对质押物进行监管 ⑥出质人获得银行贷款

⑦到期还款后,银行解除质押并通知监管公司解除质押物监管

优点:模式成熟,市场接纳度较高,得到大部分钢贸企业认可;相比银行融资渠道其他融资模式,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续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