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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在同济大学协助下,开发试制成功了QTG25S型电梯式塔式起重机(图5-142),它由1台常用的小车变幅附着式自升塔机和双笼人货电梯组成,塔身兼作梯笼轨道,一机两用,其主要技术性能见表5-108。
电梯式塔式起重机的技术性能 表5-108
序次 一 1 2 3 4 5 6 7 8 二 1 2 项目 塔吊部分 起重力矩kN·m 最大起重量kN(tf) 最大起升高度m 工作幅度m 自由高度m 起升速度m/min 回转速度r/min 顶升速度m/min 升降机部分 货笼起重量kN(tf) 客货笼起重量kN(tf) 性能指标 250 24.5(2.5) 100 1.35~25 18 5~26 0.39/0.52/0.79 0.38 9.8(1) 9.8(1) 序次 3 4 三 1 2 3 4 5 6 项目 货笼起升速度m/min 客货笼起升速度m/min 整机工作参数 附着间隔m 第一道附着点高度m 总功率kW 整机自重kN(tf ) (100m,包括配重) 工作风压N/m2 非工作风压N/m2 最大附墙力kN 性能指标 60 40 6.12 9 46.5 294.2(30) 150 600
图5-142 电梯式塔式起重机
该机塔身采用片式结构和轴瓦式接头,运输和存放体积较标准节减少一半;操纵部分采用组合式联动台,便于操作。塔吊和电梯均可单独操作而互不影响;
可在狭小工地安装使用;吊梯、吊钩升降和吊臂回转采用多级变速,梯笼可在笼内或地面操纵升降;安全装置方面,塔吊设有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制器、幅度限制器、风速显示器等;电梯部分则设有断绳保护、限速器和高度行程限制器等。适于现浇混凝土量大的高层建筑工程使用。
此外,我国也生产多种新型的小型塔机,其中小型塔机有QTK10A型快速安装小塔机、QTL10D型轮胎式小塔机、QW6型微型乡村起重机等,其性能列于表5-109中。
国产小型塔式起重机的性能 表5-109
性能指标 技术参数 单位 QTK10A型 小型快速安装塔机 下回转、四杆机构立塔、快速安装 100 1.5 水平臂16 30°仰角臂23.8 17 起升18 变幅20 回转(0.8) 8.1 4.1 12.07×2.5×3.8 北京建筑机械研究所、秦皇岛建设机械总厂、烟台建工机械厂 QTL10D型 轮胎式小塔机 变形机种、配有抓斗,可抓散料和进行堆垛作业 100 1.6 21.6 6.4~12.4 起升16.5 回转(0.8) 工作行走6 运输行走18 7.5 20×2.6×3.8 QW6型 微型乡村起重机 矮塔身、半锥体回转支承、绳挠性回转传动、压杆式吊臂 60 1.0 10.75 3~9 特点 起重力矩 最大起重量 最大起升高度 工作幅度 最大工作幅度 kN·m t m m m m/min (r/min) kW t m 工作速度 起升15 总功率 结构重量 运输尺寸 7.5 2.0 6×2×3 研制、生产单位 江西建筑机械厂 山东建筑工程学院 3.高层施工塔机的选择
在高层建筑施工中,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情况和施工要求,选择适合的塔机。选择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塔机的主要参数应满足施工需要
主要参数包括工作幅度、起升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工作幅度为塔机回转中心线至吊钩中心线的水平距离。最大工作幅度Rmax为最远吊点至回转中心的距离,可按图5-143确定。其中,附着式外塔的B2点可定在建筑物的外墙线上或其内、外一定距离。
图5-143 塔机所需最大工作幅度
塔机的起重高度应不小于建筑物总高度加上构件(或吊斗、料笼)、吊索(吊物顶面至吊钩)和安全操作高度(一般为2~3m)。当塔机需要越过超过建筑物顶面的脚手架、井架或其他障碍物时(其超越高度一般应不小于1m),尚应满足此最大超越高度的需要。
起重量包括吊物(包括笼斗和其他容器)、吊具(铁扁担、吊架)和索具等作用于塔机起重吊钩上的全部重量。起重力矩为起重量乘以工作幅度,工作幅度大者的起重量小,以不超过其额定起重力矩为限。因此塔机的技术参数中一般都给出最小工作幅度时的最大起重量和最大工作幅度时的(最小)起重量。应当注意的是,大多数的塔机都不宜长时间地处于其额定起重力矩的工作状态之下,一般宜控制在其额定起重力矩的75%之下。这不仅对于确保吊装和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很重要,而且对于确保塔机本身的安全和延长其使用寿命也很重要。
(2)塔机的生产率应满足施工需要
塔机的台班生产率P(单位:t/h)等于8h乘以额定起重量Q(t)、吊次n(次/h)、额定起重量利用系数Kq和工作时间利用系数Kt,即:
P=8QnKqKt (5-99)
但实际确定时,由于施工需要和安排的不同,常需按以下不同情况来考虑:
1)塔机以满足结构安装施工为主,服务垂直运输为辅。又分以下情况:①在吊装作业进行时段,不能承担垂直运输任务;②在吊装作业时段,可以利用吊装的间隙承担部分垂直运输任务;③在不进行吊装作业的时段,可全部用于垂直运输;④结构安装工程阶段结束后,塔吊转入以承担垂直运输为主,部分零星吊装为辅。
在①、②两种情况下,均不能对塔吊服务于垂直运输方面作出任何定时和定量的要求,需要另行考虑垂直运输设施。在③情况下,除非施工安排和控制均有把握将全部或大部的垂直运输作业放在不进行结构吊装的时段内进行,则仍需考虑另设垂直运输设施,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塔吊生产率,在①、③和④三种情况下分别按承担吊装或垂直运输的工作情况用式(5-99)确定;而在②情况下,则应采用以下式子确定,即
P=[t1n1Kq1Kt1+(8-t1)n2Kq2Kt2]Q (5-100)
式中 t1、n1、Kq1、Kt1——承担吊装工作的时间、吊次、额定起重量利用系数和
工作时间利用系数;
n2、Kq2、Kt2——承担垂直运输工作的吊次、额定起重量利用系数和工
作时间利用系数。
在式(5-99)和式(5-100)中,Qkq=Q为实际的平均吊重量,nKt=n为实际的平均吊次,将Q、n代入以上二式中,可得以下简化计算式:
P=8Qn (5-101)
和
P=Qn1+Q2n2 (5-102)
2)塔吊以满足垂直运输为主,以零星结构安装为辅。例如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的工程,塔吊以承担钢筋、模板、混凝土和砂浆等材料的垂直运输为主,可采用式(5-99)确定其生产率是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当不能满足时,应选择供应能力适合的塔吊或考虑增加其他垂直运输设施。
(3)综合考虑、择优选用
当塔机主要参数和生产率指标均可满足施工要求时,还应综合考虑、择优选用性能好、工效高和费用低的塔机。
在一般情况下,13层以下建筑工程可选用轨道式上回转或下回转式塔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