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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化工装置大检修和正常施工作业中主要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进入施工现场要求

1、所有作业人员都必经所在装置的车间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人员调到其他装置作业同样要经过车间和班组两级安全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要做到“一停、二看、三进入”,确认安全条件符合要求;

3、严禁穿越起重吊装作业警戒区域(或其它警戒区域); 4、尽量不要从高处作业点或交叉作业点正下方行走通过。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作业前检查票证是否有效:“三不进罐”:没有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进“罐”;监护人不在现场不进“罐”;安全防护措施没有落实不进“罐”;

2、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

3、进入受限空间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12V); 4、在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有良好的通风且符合要求; 5、人员、机具进出受限间要清点、记录和检查; 6、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符合作业票要求; 7、对照作业票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和作业条件; 8、每次作业时间要求不超30分钟。 三、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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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动火作业前检查票证是否有效;“三不用火”: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检查消防器材是否配备、有效和到位; 3、作业票要求安全措施是否已落实到位;

4、氧气、乙炔气瓶间距≥5 m,与动火点距离≥10 m,不准曝晒,乙炔气瓶严禁卧放;

5、检查动火部位是否与作业票相符;

6、作业结束及时彻底清理现场,消除火种、关闭电源、气源; 7、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

8、装置检修工艺管线第一次动火作业必须办理“一级火票”。 四、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登高停留或作业应及时系挂安全带;

2、检查15m以上高处作业是否有办理票证; 3、登高使用的脚手架是否经检查验收、挂牌使用; 4、上下脚手架时手中不得持物(需用工具袋);

5、递送工具、材料不准上下投掷,要用绳捆牢(或吊篮)上下吊送;

6、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检查中间是否有搭设防护隔层或错开作业;

7、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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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9、割开的拦杆要及时拦好;

9、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五、拆卸作业

1、拆卸与系统连接的设备(或阀门)应办理《拆卸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

2、在拆卸含有有毒有害气体的设备(或阀门)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3、佩戴防毒器具作业的人员在未到达安全环境时不得将防毒器具摘掉;

4、拆卸内部为易燃易爆介质的设备(或阀门)时,应检查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拆卸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作业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必须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自救方法;

6、对于带电设备必须切断设备电源,并挂“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7、拆卸作业人员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业时要站在上风向,设备(或阀门)松动前切记不要把螺栓全部拆下,防止内部余压和介质突然喷出伤人。

8、作业过程中,对拆卸位置现场做出具体标识。 9、间断作业必须对安全措施重新确认后方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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