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理赔须知
重大疾病发病率高的地方,其实并不在压力太大的城市,而是在农村,因为农民的衣食并不是很强,所以当重大疾病发生的时候,一整个家庭的经济负担都会加重,甚至出现经济坍塌的现象。新农合大病保险就是针对农村的村民而设计的一款保险,只要农民投保这一份保险,如果投保的人发上了什么重大疾病,并且确认了,保险人就会根据合同上的规定向被保险人发放一定的保险金,在其治疗期间,能够及时得到保险金按时上交医药费用,如果是在上交医药费之后,保险人同样也会根据所有的医药费,进行比例的换算,给予一定的保险金,使这个家庭的经济能够尽快得到支持。
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及理赔须知
新农合大病保险有效地缓解了农民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那么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
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以下以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的理赔须知为例:
(一)理赔对象和理赔范围:已享受本年度新农合补偿,且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限医院发票)扣除新农合起付线超过2万元以上的大病患者。
以下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在省内非定点医院、Ⅴ类医院、省外二级以下(含二级)医院、预警管理的省外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非医疗机构发生费用;纳入预警管理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费用;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新农合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
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超出医疗机构所在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二)申请时所需材料:参合患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新农合补偿结算单(加盖县合管中心公章);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门诊病历;涉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