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问题学籍处理流程帮助 下载本文

2.2问题学籍变更

学籍变更:当学籍信息因录入错误出现重复时通过修改重复信息避免重复情况存在。步骤如下:

1.选中问题学籍,点击<变更>按钮。弹出学籍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

2.填写学籍变更后的信息,点击上传开始上传变更材料(注意:材料大小不要超过2MB,但是可以上传多个材料)。点击保存成功将变更提交到部门核办。如果部门核办通过,则该学籍变为正式学籍。如果区县部门核办不通过,那么学校须按照部门核办意见(部门核办不

通过,需说明不通过的原因)重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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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问题学籍佐证

学籍佐证,当本学生数据无错误时通过佐证来证明。步骤如下:(1)选中问题记录,点击佐证按钮进入佐证界面。如下图所示:

(2)填写学校意见,并上传佐证材料(注意材料大小不要超过2MB,但是可以上传多个材料)。

点击保存,佐证申请上报到部门。等待部门核办。如果部门核办通过,则该学籍变为正式学籍。如果区县部门核办不通过,那么学校必须按照部门核办意见重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

2.4问题学籍删除

对于学校人为失误录入或者导入的其他学校的学生数据,或者人为捏造的学生数据,需要学校进行删除操作。

选中问题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弹出信息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是”,即可弹出删除成功提示框,代表删除成功。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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