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室工作制度 下载本文

抢救室工作制度

LC—007:抢救室工作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一、抢救室专为抢救病人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二、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三、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四、每班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五、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六、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空气消毒每天不少于1次。室内禁止吸烟。 七、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八、每次抢救完毕后,主持者要及时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及时做好抢救登记,书写抢救记录,总结抢救经验。

LC—008:急诊留观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LC—009: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 修订日期:

一、管理范畴

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

(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

(三)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五)消化性溃疡穿孔、急性肠梗阻等急腹症;

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

二、原则

(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 三、急诊绿色通道流程 (一)急诊抢救

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