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
奥尔森·奥尔森作为美国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在1965年所著的《集体行为的逻辑》被译成十几种语言畅销全球,更奠定了他集体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的地位。我有幸拜读了这本经典名著,他从集团和组织理论的概念入手,将理性人假设引入社会领域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中,奠定了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起点,很好地解释了生活中诸多集团及政治问题。以下便是我的相关读书心得。
首先梳理一下本书的框架,奥尔森首先阐述了集体行动理论与理性人假设的相关理论,为从微观机制来对集团腐败进行分析奠定理论基础。奥尔森鲜明地反驳了传统理论丝毫不加怀疑地认为正如单独的个人会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行事一样,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会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事。并随后得出了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更能创造价值的观点。第3章则考察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一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第4章则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第5章按照本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对这一理论的通常理解在逻辑上是矛盾的。第6章提出了一个新的压力集团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结果,而是它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对于“经济人假设”,我认为是非常实用。每个人的行为背后基本的逻辑都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人的“理性”。这个利益我们一般人都把它理解的比较狭窄。实际除了经济利益,人还有很多的抽象利益,如人的情感、地位等方面。举个例子。有些人热衷慈善、乐施于人,一般来看这是违背“理性”的,但是,可能他是为了获得名誉、存在感或者享受施与的快乐与欣慰、甚至仅仅只是获得某种心理的平衡等等,这也是符合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原则。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何大集团
公共选择理论,我认为大有继续研究的意义。社会是人组成的,把每一个人,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组织中的人的行为规律研究透了,对我们解决许多社会问题会有很大帮助的。何况对于研究国家、社会中的一个个集体、组织的行为也大有裨益。
奥尔森还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搭便车”之所以发生在于信息不对称,所以集体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他进而从特殊利益集团的内涵、特征 及类型入手,与集团腐败案件相结合分析,论证了集团腐败的行为主体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并提出了集团腐败的新的概念。接下来提出了腐败集团中的组织者,监督机构的对立性以及腐败成本的高低是防治集团腐 败的重要因素。我之前就开始思考过事业单位人事赘余及效率相对低下等类似的问题,在中国的现实中这种问题普遍存在并亟待解决。在某种曾度上甚至可以说中国的文化就是造了这样的
局面。也看到过有些人从管理、分工、文化等等方面找到过一些未涉及核心层面的原因,问题远非一般人想的那么简单。奥尔森却一语道破:“个人的理性导致集体的无理性。” “我们必须坚持一种判别真伪的原则,即对历史规律的任何解释必须适用于两个以上的事件才算成立。”
“一种理论的说服力不取决于它能够解释多少件事实,而在于它能说明
差别多大的不同类型的事实。”
奥尔森是独特的。正如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罗伯特·梭罗说的,“我们大
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奥尔森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奥尔森的独特在于他一生专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
这种专注与执着值得我们尊敬。
世界充满了未知,只要我们足够的执着与专注,不断的追寻逻辑,很可能会有伟大发现。问题是这种伟大对你有多大的吸引力,面临许多欲望的时候,你是否会动摇与放弃?你是否从这种思考的过程中得到极大的快乐?这恰恰是我们现在社会中难于寻觅的的。几十年以前的陈景润身上曾经显现过。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个人理性导致集体的无理性的例子的分类。
人的自利分成两类,一类增加自己的利益,一类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人的行为也分两类,一类是作为,一类是不作为。 这样组合起来就有四类。
第一类、作为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像偷盗,坑蒙拐骗,行贿受贿、制假贩假、做伪劣产品、城市牛皮廯、乱穿马路、发布虚假信息、引发价格战、发动战争等等。奥尔森提到的分利联盟有些就属于这一类,如通过“寻租活动”、影响经济政策制定,增加自己利益。
第二类、不作为增加自己的利益。不按要求处理污水,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故意不标生产日期,政府部门不作为、不按要求先检测产品再投向市场,对某些有害消费者的行为故意视而不见等等。
第三类、作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超载、行贿、响应竞争对手的价格战、反对改革、撒谎、作假、组成联盟等等。
第四类、不作为保护自己利益。见义不勇为、对他人求助视而不见、对增加集体利益毫不关心等等。这就是奥尔森提到的“搭便车“行为。
这里的个人包括一类比较特殊的人——统治者或者统治集团。他们的行为影响更大,表现方式也不一样。
复杂了吧。奥尔森的“不对称”与“选择性激励”明显的力不从心了。就是处理第四类“搭便车”行为,笔者认为这两种策略也很难奏效。“不对称”存在,但更多得是“对称”。而且我们无法让他不对称。“选择性激励”有用,特别是小集团,但放到整个社会作用就大打折扣了。执行是个很大的问题。就说法律,有时候就是一个“选择性激励”,但是,看看,犯法的事多了。何况有些事你怎么去“选择性激励”。像大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等等。 还有,统治者、统治集团呢?特别是在民主比较缺乏的社会。
解决了这四类问题,人类就开始真正开始走向理想的家园。
实际,奥尔森身后是一个更大的领域——公共选择理论。诺斯认为公共选择理论起源于《集体行为的逻辑》、布坎南与塔洛克的《同意的计算》、安东尼唐斯的《民主的经济理论》。本人了解的比较少。仅就几个基本的简单的概念说说自己的看法。
“经济人假设”,我认为是非常正确的。每个人的行为背后基本的逻辑都是最大化自己的利益,这就是人的“理性”。这个利益我们一般人都把它理解的比较狭窄。实际除了经济利益,人还有很多的利益,像涉及情感方面的等等。举个例子。有些人捐款帮助贫困、弱势群体,一般来看这是违背“理性”的,但是,可能他是为了其他的利益,获得名誉、成就感、施与的快乐、帮助他人的欣慰、或者仅只是获得某种心理的平衡,或者减轻自己的某种心理痛苦等等。这也是符合最大化自己利益的原则呀。当然这不是否认有些人损己利人,完全无私的奉献。但占得比例有多少?这种行为会大面积扩散吗?显然不可能。
福利经济学家阿马蒂亚·库马尔·森曾以一个故事讽刺公共选择理论:有一个外地人问“请问到火车站怎么走?”,“当然”,本地人一边说一边指向相反的方向,邮局正好在那里。“您能顺路帮我发封信吗?”“当然”,外地人一边回答,一边想着打开信封,看看里面有没有值得偷的东西。
我想这恰恰是人类的现实。许许多多的例子简单的讲就是这样的。中国有句话“尔虞我诈”,用在这里最合适。
至于,社会上出现的看上去许许多多违背人的自利的原则的例子,存在是件好事,但笔者要说,结合秩序的属性,他们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政府本身就是一个利益集团。而且往往就是他导致整个集体的无理性。这一点我想虽然有许多人难以接受,但他就是事实。奥尔森的“流寇”与“坐寇”的例子,历史上、现实中极权政府的行为、恶性的党派争斗都说明这个道理。 公共选择理论,我认为大有继续研究的意义。社会是人组成的,把每一个人,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组织中的人的行为规律研究透了,对我们解决许多社会
问题会有很大帮助的。何况对于研究国家、社会中的一个个集体、组织的行为也大有裨益。
但公共理论都没有看到背后的“秩序”。这才是解决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矛盾的钥匙。我这里就不再赘述。
奥尔森后来写了两本书,都比较著名。《国家兴衰探源》与《权力与繁荣》逻辑上是与《集体行为的逻辑》一脉相承的。笔者也正有写同样的书之意,只是时间不够。
正真看清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矛盾的深层逻辑,这两个问题自然可以得到很好的解答。笔者认为人类的历史就是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不断冲突、调和、再冲突、再调和的不断的循环。现在也一样,永远都是这样。这种循环是永无止境的。
奥尔森的伟大被远远低估了。他轻轻的推开了一扇人类通往理想家园的门,只是,还只开了一条缝。
人类任重而道远。
奥尔森还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所谓「不对称」即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作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假如三个和尚中有一个是喝水特别多的「水鬼」,而其他两个是很少喝水的「耐乾旱品种」,那么「水鬼」和尚挑水给大家喝的可能性就很大。「不对称」在国际间的集体行动中经常出现,例如亚洲金融危机对日本影响很大,因此日本积极出钱设立「亚洲货币基金」。同样,美国认为北约能给美国安全带来很大利益,因此愿意负担高达70%的北约经费。
「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是实现集体行动的另一个条件。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许多慈善机构的筹款活动都提供正向激励,例如,购买慈善演出的门票可以观看别人看不到的演出,慈善捐款可以获得嬴取奖品的抽奖机会等,都是搭卖私人物品的行为。三个和尚中的那个小和尚也许就不介意天天下山挑水,藉此机会偷偷瞧一瞧在河对岸洗衣服的那位貌美村姑。与此类似,美国劳联产联领袖组织工会运动得到的利益,主要在于他们个人所获得的政治权力和行政资源,与劳资谈判获得的直接利益反而关系不大。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的措施,最常见的是禁止搭便车者享受集体行动的成果。许多国家的工会都将劳资谈判的范围限制在工会会员范围内,使非会员无法享受工会争取到的加薪和优惠待遇。
总之看这本书,最大的感觉就是简单却充满了逻辑的智慧与对常识的质
疑、反思甚至否定。
在此基础上,文章的最后提出了从教育、监督及法制三方面预防和惩治集团腐败的对策建议,以此来达到维护应有的社会公平与社会公 正。
经济学的研究一般都从理性人的视角出发,通过交易成本的比较进行分析,但这种分析往往不能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我们通过对一些行业协会进行的跟踪观察,运用社会资本的理论,分析了集体行动中志愿发起者的特征、生成与作用,从经济学和社会学结 合的角度考察了行业协会这种社会组织的行为特征,从而对我国行业治理组织与市场治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进行了更加现实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