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合同文件及设计文件,详细审核所监理合同段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差错、遗漏、矛盾之处,对可能存在的设计方案或具体的结构形式等到方面的欠合理之处提出合理建议。对承包商的质量安全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建立监理组织体系,提出组织机构框图,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各级职责范围,立即开展监理工作,及时与业主及承包商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程序和联系渠道。
积极地与业主及承包商进行联系,在各种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及时参加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明确各方应例行的工作程序,并提出有关表格及使用填写说明。确定例行工地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
1、工程质量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承包商建立一个完整
的以自检为主的、各级自检员有质量否决权的质量保证体系;认真审查承包商各级自检人员的资格,要求其必须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时间和精力进行质量管理,对工程责无旁贷地进行全过程控制;检查承包商质保体系中各个岗位的责任是否明确,责任是否到人,并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办法和严格的奖罚措施。
(2)审查承包商的机械设备进场情况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进场机械设备进场检查,检查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性能、完好率是否与施工合同要求相符;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是否满足施工技术和工期要求,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求补足进场;不合格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需替代或更换的机械设备,要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经检查合格已进场的机械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准运出工地。
(3)审查承包商的试验室
监理工程师依照合同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对承包商的工地试验室的建设及其试验室资质、人员资质、仪器设备规
格、功能和完好率、操作方法、资料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并监督承包商按规定期限对仪器进行标定。督促承包人的试验室尽早开展工作,为施工铺垫好的基础。
(4)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商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必要时监理人员还要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商提供样品进行试验,符合要求的经监理同意方可采购。
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自检合格报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要求承包商自费运出场外。
(5)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的配备情况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招标文件所报人员是否相符,如不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商履行承诺或提供变更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
审查。
(6)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方案、方法、工艺流程 (7)在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撅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位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准控制进行复查;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初审一般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工程进度监理
认真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合同文件及总工期的要求;
(1)承包人的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其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安排是否合理,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是否符合工程计划的安排,其所配备的机械数量、能力和性能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施工便道、水、电等临时设施布局是否妥善合理,
满足施工需要;
(4)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力、测工和试验工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满足施工质量及进度的需要;
(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 (6)试验室的组建及测试手段是否完善; (7)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符合环保要求; (8)要求承包商做好保通工作,确保相邻道路不受影响、落实维持正常通告的措施。
3、工程费用监理
监理工程师要熟悉工程量清单和有关内容,掌握工程范围内容、计量方式和方法,对土石方数量进行复测,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其它工程量进行复核,认真做好现场核实工作并有原始记录。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监理(流程见附图2) 附图2
质量控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