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下载本文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

上岗。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要定期轮训企业各级领导和安全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知识理论考试,并建立考试成绩档案。其中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劳动部规定,经理需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凭证对企业实施安全管理。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机电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5)、尘毒的危害和防护。 (6)、执行入队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主管部门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每二年还需要进行一次复审,并经公司各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任何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从而使安全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为使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现制订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日常检查,本部门检查,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以及季节性检查,每次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2、公司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3、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负责,结合月度生产特点,在全公司内进行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四查为主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各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

4、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按期完成; 5、日常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班组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的涉及安全等方面常规性检查,此项检查应做到随查随改,无法整改的问题立即上报整改。本部门检查是指各部门和生产单位在组织日常工作过程中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此项检查每周至少应进行一次,由部门主管负责组织;

6、每年对锅炉和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厂房建筑、运输车辆以及防火、防爆和防尘防毒工作分别进行专业检查;

7、公司和各部门视气候特点及季节变化,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风、防冻、保温等工作,可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8、专业检查和月度检查,日常检查和部门检查可分别结合进行; 9、公司对重大项目整改,应实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办法;

《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通知书由安全部门填写,经分管领导签署发出。属于哪一级组织整改的交该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切实加强管理,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规定和档,制定本制度; . 2、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负全面责任;

3、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各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受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

4、各级领导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严格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发展;

5、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公司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6、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和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

2、用人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发证单位及用人单位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5、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由发证单位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 (3)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4)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

6、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7、特种作业操作证全国通用。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8、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从事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的,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伤害或职业病为好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应与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分开;

2、根据不同工种、不同条件,发放不同品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将起到一定的作用,因此,所配备的劳动用品必须齐全、有效、保质保量,符合国家标准;

3、企业要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教育职工合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企业应建立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制度,并建立发放领用台帐; 5、常年在现场领导生产或直接与工人在同样条件下进行劳动的生产管理、技术、设备人员,发给与工人相同的劳动防护用品;

6、安全网必须设专人负责购置、保管、发放和收存;

7、采购时要查验所附带的永久性标牌,标牌应标有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厂名、制造批号、编号和日期、干态和湿态的网绳断裂强力、负载高度、有效期及许可证编号。严禁采购或使用无产品说明书和无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的安全网;

8、在使用过程中,要设专人负责保养、检查、维修安全网,网内坠落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

9、安全帽主要用来保护劳动者的头部,减缓撞击伤害,以保证职工的安全; 10、安全帽的购置,必须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规定,还应具备重量轻、透气性好的优点,必须检验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

11、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扣好下腭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不得轻易松脱和摇晃。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2、首次取得资格证书进行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并在其管理档案中记录操作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由用人单位建立,记录其培训、考核、实习、工作、复核等情况。用人单位变动时,档案跟随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至新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