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计算规则及综合解释最全 下载本文

总说明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共分十章,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混凝土工程;门窗及木结构工程;屋面防水、保温及防腐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工程;构筑物及其他工程;装饰工程;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及新建装饰工程。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招标标底的依据;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造价以及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以《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计算,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

(一)本定额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按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确定。 (二)本定额包括主要材料及其他材料。其他材料以占材料费百分比表示。

(三)本定额中包括材料施工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等)从工地仓库至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七、本定额中机械消耗:

(一)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机械幅度差。以不同种类的机械分别表示。

(二)本定额中其他机械(超高机械增加中的其他机械降效除外)以占机械费百分比表示。 (三)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输,按《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其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

九、本定额中凡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有“×××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 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章前说明

一、本章包括单独土石方、人工土石方、机械土石方、平整、清理及回填等内容。 二、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适用于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且挖方或填方工程量大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本章其他定额项目,适用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土石方(基础土石方)工程,以及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小于5000m3的土石方工程。单独土石方定额项目不能满足需要时,可以借用其他土石方定额项目,但应乘以系数0.9。 三、本章土壤及岩石按普通土、坚土、松石、坚石分类,其具体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四、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测资料的地下常水位为界,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采取降水措施后,地下常水位以下的挖土,套用挖干土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0。

五、挡土板下挖槽坑土时,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

六、桩间挖土,系指桩顶设计标高以下的挖土及设计标高以上0.5m范围内的挖土。挖土时不扣除桩体体积,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

七、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系指岩石爆破后人工对底面和边坡(厚度在0.30m以内)的清检和修整。人工凿石开挖石方,不适用本项目。

八、机械土方定额项目是按土壤天然含水率编制的。开挖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方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采取降水措施后的挖土不再乘该系数)

九、机械挖土方,应满足设计砌筑基础的要求,其挖土总量的95%,执行机械土方相应定额;其余按人工挖土。人工挖土套用相应定额时乘以系数2。

十、人力车、汽车的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中,不另行计算。挖掘机在垫板上作业时,相应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挖掘机下的垫板、汽车运输道路上需要铺设的材料,发生时,其人工和材料均按实另行计算。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项目按下列因素考虑,设计或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可按下列办法调整:

(一)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不分明炮、闷炮)编制,并已综合了开挖深度、改炮等因素。如设计要求爆破粒径时,其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二)定额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如采用火雷管点火起爆,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换算时扣除定额中的全部胶质导线,增加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三)定额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编制。如炮孔中出现地下渗水,处理渗水的人工、材料、机械按实另行计算。

(四)定额按无覆盖爆破(控制爆破岩石除外)编制。如爆破时需要覆盖炮被、草袋,以及架设安全屏障等,其人工、材料按实另行计算。

十二、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在0.3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

十三、竣工清理,系指建筑物内、外以及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

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 方 1.00 1.20 1.30 1.50 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松 填 0.38 1.00 1.08 1.25 天然密实 0.77 0.92 1.00 1.15 夯 填 0.67 0.80 0.87 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 砖基础 毛石基础 混凝土基础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 支挡土板 单边工作面宽度(m) 0.20 0.15 0.30 (自防水层面) 0.80 0.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 类 放坡系数 机械挖土 人工挖土 坑内作业 坑内作业 普 通 土 坚??? 土 1:0.50 1:0.30 1:0.33 1:0.20 1:0.65 1:0.50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5m,允许放坡。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松石0.20m,坚石0.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 单位: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100 200 4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钢管、铸铁管、铜管、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 0.60 0.70 1.00 1.20 1.50 1.70 2.00 2.30 混凝土管、水泥管、陶土管(Ⅱ类管道) 0.80 0.90 1.20 1.50 1.80 2.00 2.40 2.70 2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0以内 系数 1.75 2.00 2.25 2.50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 Ⅰ类管道 Ⅱ类管道 500 600 800 1000 1200 1500 - 0.22 0.46 0.74 - - - 0.33 0.60 0.92 1.15 1.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