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 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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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2 术语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 则
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层高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阳台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眺望间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地下室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 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飘窗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骑楼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过街楼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