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制度汇编 下载本文

山西吕梁离石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前言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防止和减少煤矿地质灾害和水害事故,保障煤矿的生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机构设置

一、“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领导组 组 长:李成云(矿长)

常务副组长:崔世荣(总工程师) 赵俊生(安全矿长) 副 组 长:吴吉有(生产矿长) 任宏斌(机电矿长)

廉树贵(矿长助理) 邓兆金(地测副总) 李永刚(通风副总) 张 达(机电副总)

成 员:王建龙(地测科科长)

康智斌(防治水中心主任)以及各科、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地测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地质灾害日常管理工作。

二、防治水领导组

组 长:李成云(矿长) 常务副组长:崔世荣(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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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组 长:吴吉有(生产矿长) 任宏斌(机电矿长)

廉树贵(矿长助理) 邓兆金(地测副总) 李永刚(通风副总) 张 达(机电副总)

成 员:康智斌(防治水中心主任)

王建龙(地质测量科科长)以及各科、区队负责人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技术负责人,水害防治中心是防治水工作具体执行单位。

三、水害防治中心

水害防治中心由防治水中心、钻探队和其他相关科室(安检科、地测科)。防治水工作具体由防治水中心、钻探队负责,安检科负责监督落实工作,地测科负责钻孔标定和验收工作。康智斌担任水害防治中心主任,负责全矿防治水管理工作,防治水中心科员、钻探队人员、地测科科员、安全员为水害防治中心组成成员。

四、地测科 地测科科长:王建龙 地测技术员:辛建斌

测 量 工:梁伟伟、赵建刚、李利勤、胡雪松 五、防治水中心 防治水中心主任:康智斌 地 质 技 术 员:刘 伟、吴文锋 水文地质技术员:范永乐、高振冲 六、钻探队 队 长:朱立业 技术员:吴建忠 队员:探水工人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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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节 矿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是煤矿地质灾害与测量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配备配齐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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