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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检查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的工作质量,搞好病房的保洁、消毒隔离工作。
12.定期召开工休人员座谈会,组织安排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听取病人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意见,不断改进病室管理工作。
五、主任(副主任)护师职责
1.负责或参与指导本科护理技术、科研和教学工作。
2.检查指导本科急、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实施,护理会诊及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3.了解国内外护理发展动态,根据医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全院或本科护理大查房,指导下级护理人员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院内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士的业务学习和护士规范化培训,拟定教学计划和内容,编写教材并负责讲课。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或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临床实践写出有较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不断总结护理工作经验。
10.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成果以及新业务、新技术成果。 11.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的晋升、考核及评审工作,承担对下级护理人员的培养工作。
12.参与全院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工作,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业务指导。
13.参与全院护理质量督察工作,指导护理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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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管护师职责
1.对病房护理工作质量负有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2.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3.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4.负责本科质量督查工作,对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5.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定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6.组织护理进修生和护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考核和评定成绩。 7.制定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护理科研工作,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护理论文及科研文章。
8.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七、护师职责
1.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承担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3.协助护士长拟定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4.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5.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业务培训,制定学习计划,并担任教学任务。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6.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学习。
7.协助护士长制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8.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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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及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患者的心理护理工作。
4.认真做好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及各种抢救物品、药品的准备、保管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治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验标本。
6.经常巡视病人,密切观察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
7.参加护理教学和科研工作,工作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提高护理水平。
8.指导护生、护理员、配膳员、卫生员工作。
9.负责做好患者的入院介绍、在院健康教育、出院指导。经常征求患者意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采取改进措施,在出院前做好卫生宣教工作。
10.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有关文件的登记工作。 11.认真做好病室物资、器材的使用及保管工作,注意勤俭节约。 九、护理员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下和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2.承担病人生活护理和部分简单的基础护理工作,不得从事临床护理技术操作。
3.随时巡视病房,应接病人呼唤,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进食、起床活动及递送便器等。
4.做好病人入院前的准备工作和出院后床单、铺位的整理以及终末消毒工作。协助护士搞好被服、家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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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及时收集送出临时化验标本和其他外送病人工作。 十、门诊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护理部、门诊部、科护士长负责。
2.制定门诊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门诊医师组长取得密切联系。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等待服务。
5.负责组织专科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门诊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6.负责对新调进的医生、护士和实习生、进修人员介绍门诊工作情况及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习、进修护士的教学工作。
7.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抢救用物、毒麻药品和仪器管理工作。
9.认真执行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保证门诊清洁及工作有序。
10.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11.负责家具、被服保管及物品请领、验收维修工作。 12.负责考勤、考核,奖优罚劣,促进门诊文明建设。 十一、门诊护士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或护士组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生完成有关工作,按医嘱对患者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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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常观察候诊患者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患者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置。 5.负责诊疗室的整洁、安静,维持就诊秩序,做好等待服务。 6.实施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7.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8.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9.按照分工,负责领取、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
10.认真学习业务,提高理论水平,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十二、急诊科护士长职责
1.在急诊科主任和护理部领导下,负责领导急诊室和观察室的护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科主任、护理部负责。
2.组织安排急诊抢救工作,督促检查护理人员配合医生诊治情况。经常了解留观危重患者的病情,指导护士严格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做好各种记录和交接班的工作。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4.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各项护理工作执行情况,保证护理质量。
5.负责检查各种抢救药品、器材、被服及室内所需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做到计划请领,及时维修和报损。
6.加强对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负责组织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工作。
8.督促护士、护理员、清洁员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安静,做好消毒隔离,预防交叉感染。
9.做好计划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定期上报各种统计表。 10.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管理。 十三、急诊室护士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