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通用制造工艺规程(第二版)汇总 下载本文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压力容器制造 通用工艺规程

(第二版)

发布日期:2009-04-15 实施日期:2009-05-01 编写:褚宾峰 审核:陈锡祥 批准:曹稼斌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编写说明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一、二类压力容器、类外压力容器(正文中简称容器)及

管壳式换热器(正文中简称换热器)的制造。常压容器的制造及容器、换热器的修理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根据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HG20584-1998《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1999)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几年来压力容器、换热器制造经验和现有装备能力而制订。对于制造较复杂的、大型的、有特殊要求的容器设备,应由公司技术总负责人、技术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及有经验的工人师傅一起讨论研究,制订出具体可行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图纸和工艺卡要求进行施工,如因图纸错误或加工制作误差等原因影响到零部件组装,应及时与工艺人员取得联系,以求问题解决。

在制造过程中,要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把质量关,制造出高质量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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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1、 总则

1.1、 容器、换热器应按图纸、工艺卡、本规程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进行制造。并严格按我公司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运行。

1.2、 制造容器、换热器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材料采购时

应从材料生产单位获取符合相应标准的材料质量合格证(原件);如果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压力容器用材料时,应取得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有效指复印件上盖有供材单位红色印泥检验章)。对有复验或特殊检验要求的材料,须经复验或检验合格才能使用。 1.3、 容器、换热器的焊接应按焊接工艺及我公司的《通用焊接工艺规程》要求进行。 1.4、 对我公司无能加工的零部件,如封头、膨胀节等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把

关,确保外协件质量。

1.5、 要通过装备能力的不断提升,工艺手段的不断完善,实现产品质量的持续提高。

2、 筒节、封头的下料及成型

2.1、下料前的准备工作:

2.1.1、认真熟悉图纸及工艺卡,核对工艺卡上的尺寸、材料等是否与零部件及总图尺寸相符,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工艺编制人员联系,以便及时纠正。

2.1.2、核对现场板料的材质标识、规格等是否与工艺卡相符,不符合不得下料。 圆筒中含有封头、膨胀节等部件,应事先测量封头、膨胀节等的周长尺寸,作为筒节落料依据。 2.2、筒节的下料:

2.2.1、下料时应根据板材规格大小,合理安排进行套裁,以节省原材料、降低成本。 2.2.2、若圆筒由若干筒节拼接,则单节筒身长度不得小于300mm。 2.2.3、筒节下料的尺寸要求:

a) 当圆筒含有封头、膨胀节等部件时,按封头、膨胀节实际内径展开;当壳体不含有

封头,膨胀节等部件时,按图样中相应筒体标注内径尺寸展开。展开公式为:

L=π(di+t)

式中:di:筒体内径;

t:筒体壁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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