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下载本文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二中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会议精神,树立我校教师队伍形象,明确全校教师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责任书。

责任内容如下:

1.认真学习领会《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关爱学生,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杜绝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2.恪守职业道德,自身的师德师风负直接责任,对其他人的师德师风有监督、检举和举报的责任。

3.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能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能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公平对待学生,关心热爱每一个学生,不准私赶走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4.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不得乱办班、乱收费、乱补课,不准在家庭招收任何形式的补习生、特长生。

5.不准向学生推销书籍、教辅资料、音像制品或其它物品,亦没收得给学生指定销售点购置。

6.教学上要认真备课、辅导、批阅作业,力求创新;积极参加新课改,深入开展教研活动,不能敷衍塞责;不准出现作文批改、作业批改及目标检测不达标;不得请学生代改作业;不准擅自调课、停课和缺课;要以常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教学上要力求创新,积极参与新课改,不得敷衍塞责。

7.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在各类考试中和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评优选先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8.严肃纪律,不准酒后上课,上课时不准抽烟或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低级庸俗的思想文化;不准传播攻击国家领导人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观点和言论; 要有坚定的政治信仰;要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满意的教师。 9.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等不健康活动。

10.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管理工作。 11.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带入寝室或其它偏僻地方,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场所;坚决杜绝教职工性侵犯、伤害学生对道德败坏、猥亵及奸污学生的违法犯罪分子依严惩,绝不姑息。

12.教师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严谨。男教师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教室;女教师不得穿吊带裙、超短裙、怪型鞋、浓装艳抹以及其它奇装异服进入教室。

13.教职工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4.严禁私自出面租房让学生住宿或让学生在校外私自租房住宿。

15.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和事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16.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吵架闹事;不准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准越级上访,不准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及有损学校荣誉的信息。 17.不准有意影响师生正常工作、学习和休息。

18.不准私占学校财产或财物,不准破坏公共环境,不准影响公共卫生。 19.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本责任书规定的,师德考核和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当年度不得评先评优。对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触犯刑法的,立即移交纪检或司法部门处理,决不包庇、不瞒报。

20.对袒护、包庇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或对触犯刑律的人和事知情不报者,按本责任书第19条规定追究责任。

21.学校将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考核,同时还要与教师晋职、晋级、工资奖金挂钩,努力把师德师风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教师自己保存一份。

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二中学校

教职工(签名):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