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预算员及 财务人员等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
用计划,并将该计划报送公司(或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用于采购和更新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 全施工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方面,财务人 员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实施监督,并建立专项帐户。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情况,由 施工负责人申请,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向财务部门支付。
5、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支付和使用应建立相关台帐,并留存相关 凭证。 6、公司(或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工会等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 用情况进行监管。
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含: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土方开挖 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等。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 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等部门的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再报给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 程师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 审核、审批手续后,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再报公司 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批。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根据建质 [2009]87 号文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 5 人的 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完善, 专家组签字认可,履行报审手续。
8、专项施工方案变更时,应履行报审程序,经论证审查的应经专家组 认可。 9、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 施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规程,做到详细,周密,并根 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千篇一 律。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要根据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高压线、地下管线 等、施工进度、用电、防火及季节性等特点编制。
4、交底书应对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中所使用的主要机具和装备作出明 确的安全技术要求。
5、各工种作业前应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 行,交底人、接底人、项目部安全员三方应履行签字手续,各执一份。 6、项目安全员按照交底内容进行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经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培 训和年度继续教育,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工等特殊工种, 都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 施。 4、教育培训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必须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 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并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认真抓好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持证培训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 种应定期参加复审,应及时组织送培。
6、新工人、复岗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 后上岗,并登记教育卡片和考核台帐,未经三级教育考核合格的职工不 得上岗操作。
7、施工现场每年应对工人进行一次有系统性的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考 试。 8、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9、 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行业安全知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0、各类教育培训应建立台帐档案,认真做好记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部应每周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班组应每天组织一次安全检 查,施工操作人员应在作业前进行安全自检。
2、项目部各施工班组应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