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
二、接收人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书法)、美术学各3人,广播电视编导2人,表演1人,共计接收24人。
三、考核办法:面试与笔试相结合,面试及笔试成绩各占5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 笔试 面试 视觉传达设计 创意草图表现及专业理论基础 带自己的课堂及平时的练习作业 环境设计 动画 创意草图表现及专业理论基础 带自己的课堂及平时的练习作业 动画角色造型、速写 带自己的课堂及平时的练习作业 绘画(书法) 书法现场书写 绘画(国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绘画(油画) 素描(石膏)、色彩(静物)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专业的基础知识及创作作 品展示 表演 声乐演唱、形体展示、朗诵、命题表演 四、工作流程:
1.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在4月27日前将申请表交到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2.学院根据转专业学生申请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用电话通知到相关学生
3.各专业考评小组对学生进行考核并经学院审核后,于5月8日前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至教务处
4.在接收指标有剩余的情况下,学院不再开展二次选拔 五、递交申请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点:艺术学院教务办公室(江安校区) 联系人:史秀川 咨询电话:85991696 投诉电话:85991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