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南通市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下载本文

关于迎接南通市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

通 知

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市直学校 :

根据《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通教办函[2018]174号)要求,各学校要对2016-2018年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做好准备,迎接12月份南通市局的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这次检查不仅是对我市三年来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检验,更是从政治层面了解我市执行党的“扶贫攻坚”政策是否真正到位的一次考核。各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组织,落实责任。学校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层层分解任务。

二、对照要求,完善资料。各学校要对照南通通知中的十条检查内容以及附件2中“学生资助工作评分细则(学校)”包含的相关内容,从人员配备、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到投诉建议的处理等,逐一对照落实,查漏补缺。该完善的要完善,确保检查中不该失分的一分不失。

三、认真整改,长效管理。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要在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机制建立方面积极探

索,创新思维,努力提高资助工作水平。

四、及时填报统计表。每个学校都要分年度按要求填写“学校资助项目统计表”中校内助学项目及社会捐赠资助项目(财政助学项目由资助中心统一填写,但各学校要准备好相关名单备查)。各阶段学校必须在12月5日前对应填写,并由乡镇教管中心汇总电子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直学校直接报)。

各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对本辖区的学校进行检查布置和督促。

专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如皋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