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键入文档标题]
第二十七条 职员非公务事项原则上不得从公司借支备用金。
第二十八条 除得到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以外,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个人发放任何形式的借款。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有职员离职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其还清各种借款,借款未清者,行政部门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职员在公司及子公司内部之间调动,可凭职员签字确认的欠款单由原服务单位转入调入单位。
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
第三十条 新开(销)银行帐户财务管理部必须出具专项报告,说明开(销)户理由、帐户用途,报集团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经理、董事长,全部得到批准后方可开(销)户,并严格按照当初开户的用途使用;未经审批同意,严禁以任何名义开(销)帐户。各子公司按集团公司规定在当地银行新开户完成后,必须在当日将填写完整的开户印鉴卡传真至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三十一条 若新开立共管帐户(共管帐户户名不论为公司、子公司或对方合作公司)或银行监管帐户,还须事先报送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中心,财务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才能办理;共管帐户需及时在相关资金报表中反映,完成特定用途后,须及时销户。
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清理前后必须将余额核对清楚,做到收付单据齐全。
第三十三条 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帮助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过账行为。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不得将以本公司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预留印鉴转交别人使用,除正常业务中的保证金、(订)定金等收退外,不得对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生代收代付、先收后付行为。
第三十五条 以业务合作银行作为公司收支结算工作主要银行。
第三十六条 各子公司必须遵守公司资金统筹的原则,根据公司财务部指令及时将资金划拨到指定帐户。 第三十七条 银行存款的支付需经办人填报付款单据及相关说明,并完备内部审批手续,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相互资金划拨,也必须具备完善的内部审批程序。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大额款项用款必须提前7日向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提交经相关审批权限人审批的资金申请报告。
36
[键入文档标题]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及投融资管理人员应按公司在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及债权人借款情况,编制贷款业务月报及备忘录,包括贷款日期、贷款银行、金额、期限、利率、到期日、担保抵押方式及到期后总利息支出,及时了解每月应承担的贷款利息及到期日,为其准备还贷资金。
第四十条 收付款)。
第四十一条 出纳在每月终了后3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后上报财务总经理及总经理、董事长。
第四十二条 各子公司在当地银行的存款量应依贷款量作合理分配,并报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出纳每天应向公司管理层上报银行存款动态日报表,用以控制银行存款的余额情况,其中
包含当月各项目累计付款明细情况表、当月各项目累计收款明细情况表、各开户银行余额情况表(扣除在途
第五章 财务印鉴及票据管理
第四十三条 财务印鉴须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
第四十四条 财务专用章需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保管,出纳不得保管财务专用章。
第四十五条 当财务印鉴保管人员外出时,征得财务负责人同意并在其监督下书面移交印鉴后可将财务印鉴交于其他财务人员保管,代保管人须将代保管期间发生业务登记在《印鉴交接代保管清单》上;且财务印鉴还必须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保管。
第四十六条 原则上财务印鉴不得带出公司,如有需要,需经财务总经理及总经理联合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四十七条 银行结算票据等统一由出纳保管,财务印鉴不得预留在空白票据上。
第四十八条 支票、承兑汇票等结算票据必须实行登记领用制度,详细登记金额、日期、号码、收款单位和用途等内容,并由领用人签字;对已使用过的票据手册要妥善保管存档。
第四十九条 付款经办人在领取支票时,应在《付款通知单》的领款人处签字,同时必须在写明签发日期、金额、用途、收款单位的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五十条
严禁签发空头、空白支票、远期支票。
第五十一条 对客户以银行汇款、转帐和划款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应坚持收妥确认原则,未经确认,不得作出承认取得行为。
37
[键入文档标题]
第五十二条 出纳员收到票据后2个工作日内存入公司银行账户,不准擅自压票,以保证公司资金及时回笼。
第五十四条 出纳对客户出具的银行票据必须经向有关银行鉴证确认方能收取。
第五十五条 票据遗失需及时以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损失为原则妥善处理;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通知出纳并立即通知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第五十六条 逾期未用的票据,领用人应及时交回出纳,办理注销手续;对填写错误、过期失效的票据,出纳应加注“作废”记号,连同存根一并保存。财务经理应定期对票据使用情况予以查核。
第六章 网络结算管理
第五十七条 网上银行付款,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经办授权,同时必须由出纳员经手付款;严禁设置同一名操作员同时具有经办、审核(授权)之权限。
第五十八条 各操作员应妥善保管个人登录名、登录卡及密码。操作员长时间外出,须在财务部负责人监督下书面移交个人登录名、登录卡及密码给指定人员。
第五十九条 各操作员要定期修改密码,以防止被盗用。 第六十条 操作员完成网上操作后,应及时退出网站。
第六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必须指定专人维护网上银行电脑,禁止操作员以外的任何人使用。
第七章 资金流量管理
第六十二条 收款管理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应结合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销售计划)月资金预算跟踪项目销售回款情况。
2、及时与营销部门对帐确认销售情况和项目销售收款情况,保持营销部门和财务部信息准确一致。 3、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应对各项目资金回笼情况有准确的掌握和正确的预测,及时发现项目现金回笼的异常情况并向财务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4、财务部经理负责监控各子公司现金流量。 第六十三条 合约付款款管理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