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数字部分:
1.编制人数:根据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填列。 2.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指当年年末支付年底工资的在岗职工人数,包括合同聘用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离退休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和返聘人员。 “合同聘用制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全员聘用合同制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职的执业(助理)医师、护师、注册护士、药剂人员、检验和影像人员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财会人员”指年末单位在财会岗位工作的实有人员。
3.平均在职职工人数:指每月在职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4.年末离退休人数;按单位年末实有人数填列。 平均离退休人数:指每月离退休职工人数的加权平均数。 “纳入养老保险人数”反映本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5.临时工人数:指单位全年聘用临时工的平均数,不含终点工。
6.编制床位:指卫生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床位数。 7.年末实际开放床位:指年末实际开放的床位数。 8.平均开放床位:填列全年每日开放床位的加权平均数。 9.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年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之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
都应计算在内,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10.诊疗人次:指所有诊疗工作的总人次数。包括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出诊、赴家庭病床、下地段等外出诊疗人次,本院职工的诊疗人次数,外出进行的单项健康体检及健康咨询指导人次,局部的单项健康检查人数等。 其中:门急诊人次为病人来院就诊的门诊、急诊人次。 11.实际占用总床日数: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之总和。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位,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所占用的床位。
12.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13.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包括出院病人数,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 14.年初、年末固定资产总值:以单位账面的实有价值填列,不包含在建工程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15.业务用房:指单位用于维持正常业务开展需要的用房,不含住宅、停车场和商业用房等。
16.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的医药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结算的医药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的医药费。
17.临时工工资:根据全年实际发放临时工劳务报酬数额填列。
18.一年以上其他应付款:填列本单位向金融机构等其他单位举债超过一年以上并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债务。 用于基本建设负债:填列本单位向金融机构等其他单位举债超过一年以上并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债务。 用于设备购置的负债:填列本单位向金融机构等其他单位举债超过一年以上并用于医疗设备购置的债务。
19.应收医保病人欠费:指享受医疗保险病人所欠医疗费用的年末余额。
20.应收公费医疗病人欠费:指享受公费医疗病人所欠医药费用的年末余额。
21.确认无法收回的病人欠费:指无结算对象或经正式办理费用结算后,尚有余额无法结清的病人欠费年末余额。 医保病人欠费:指享受医疗保险病人(含本单位医保病人)的医药费用与医保部门正式办理结算后仍有余额未能结清的年末余额。 公费医疗欠费:指享受公费医疗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