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实施认定方案
为落实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深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关于规范课外学分实施的要求(试行)》(吉职教【2016】1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目前学校针对各专业一年级新生开设了一门1学分的《高职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由心理咨询中心老师与各学院辅导员教学),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拓展学生心理素质,增设1学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必修课程。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负与各学院辅导员协助并具体实施。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教学目的
课程实践是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重要环节和途径,目的主要是帮助学生进一步认识心理现象和心理学的基本规律,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和体验中丰富感性经验,提升心理素质,为实践应用奠定基础。是将学习的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实践,培养和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程将采取以下三种类别,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达到1学分即认定完成课程学分。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学分认定方案
项目 项目 性质 调查/报告论文 学分置换 考核内容及标准 学生合作调研论文或者关于自我成长的报告 责任部门 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 协作部门 各学院辅导员 1学分/份 三年制五年制大专生(第一学期) 有具体要求,如规定格式、内容及字学分值 落实时间 备注 数 非教学规定的资格证 学分置换 国家认定的经考核鉴定办法的职业资格证书 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 各学院辅导员 1学分/个 三年制五年制大专生(第一学期)
心理咨询与健康教育中心
2016. 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