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兼职(课)教师聘用合同 下载本文

编号: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兼职(课)教师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受聘人员):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外聘兼课(职)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教学任务完成时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担任 课程的教学工作。

2、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3、乙方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教学任务。达到所规定的教学质量标准。乙方应当自觉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聘用的领导和管理。

三、聘期待遇

1、聘期内甲方按下列第 项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课酬,以乙方实际完成教学任务的学时数计发。

A、教 授:90元/学时 B、副教授:80元/学时 C、讲 师:70元/学时 D、初级或无职称:60元/学时

2、乙方除合同规定的酬金之外不享受其他待遇。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课酬中代为扣缴。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终止或续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本合同。

2、乙方因工作失职、渎职而造成责任或教学事故者,须接受《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罚条例》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3、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约定的工作条件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期满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终止。 5、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6、本合同一式三份。各系(院、部)、人事处和受聘兼职教师各执一份,并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