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下载本文

Q/CPI 11—2014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分)

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断路器(开关)。

13.4.1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二次回路变动时,应按经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无用的接线应隔离清楚,没用的线应拆除,防止误拆或产生寄生回路,拆接线必须做好记录,并完成相关的试验。

13.4.12 试验工作结束后,应恢复与运行设备有关的接线,拆除临时接线,检查装置内无异物,屏面信号及各种装置状态正常,各相关连接片及切换开关位置恢复至工作许可的状态,工作负责人应向运行人员详细进行现场交待。

14 电气试验

14.1 高压试验

14.1.1 电气试验应符合高压试验作业、试验装置、试验过程及测量工作的安全要求。电气试验的具体标准、方法等应遵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导则执行。特殊的重要电气试验,应有详细的试验方案措施,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14.1.2 高压试验应填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14.1.3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时,可填写一张工作票,但在试验前应得到检修工作负责人的许可,并通知所有检修工作人员退出现场。 14.1.4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含有高压试验内容的工作票发出时,应先将已发出的检修工作票收回,禁止再发出第二张工作票。

14.1.5 如果试验过程中需要检修配合,在安全措施不变时应将检修人员及其工作内容补充填写在工作票中。若需扩大安全措施范围,必须重新办理工作票。 14.1.6 如加压部分与检修部分之间的断开点,按试验电压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在检修侧有接地短路线时,可在断开点的一侧进行试验,检修侧可继续工作。但此时在断开点应挂有“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设专人监护。 14.1.7 高压试验工作不得少于两人。试验负责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开始试验前,试验负责人应对全体试验人员详细布置试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交代邻近间隔的带电部位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4.1.8 因试验需要断开设备接头时,拆前应做好标记,接后应进行检查。 14.1.9 高压试验应采用专用的高压试验线,长度应尽量缩短,必要时用绝缘物支撑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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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0 试验装置的电源开关,应使用明显断开的双极刀闸。为了防止误合刀闸,应在刀刃上加绝缘罩;试验装置的低压回路中应有两个串联电源开关,并加装过载自动掉闸装置。

14.1.11 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14.1.12 试验现场应装设遮栏或围栏,遮拦或围栏与试验设备高压部分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向外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并派人看守。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还应派人看守。

14.1.13 加压前必须认真检查试验结线,应使用规范的短路线,表计倍率、量程,调压器零位及仪表的初始状态,均正确无误,经确认后,通知所有人员离开被试设备,并取得试验负责人许可,方可加压。加压过程中应有人监护并呼唱。高压试验工作人员在全部加压过程中,应精力集中,随时警戒异常现象发生,操作人应站在绝缘物上。

14.1.14 变更结线或试验结束时,应首先断开试验电源,放电,并将升压设备的高压部分放电、短路接地。

14.1.15 未接地的大电容被试设备,应先行放电再做试验。高压直流试验时,每告一段落或试验结束时,应将设备对地放电数次并短路接地。

14.1.16 试验结束后,试验人员应拆除自装的接地短路线,并对被试设备进行检查,恢复试验前的状态,经试验负责人复查后,进行清理现场。

14.1.17 升压站(开关站)发现有系统接地故障时,禁止进行接地网电阻的测量。 14.1.18 在有静电感应的设备上拆、搭高压试验引线,拆、搭运行中设备接地线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应带绝缘手套。 14.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14.2.1 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进行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并至少由两人进行。

14.2.2 除使用特殊仪器外,所有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均应在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低压侧进行。

14.2.3 电流表、电流互感器及其他测量仪表的接线和拆卸,需要断开高压回路者,应将此回路所连接的设备和仪器全部停电后,方可进行。

14.2.4 电压表、携带型电压互感器和其他高压测量仪器的接线和拆卸无需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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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回路者,可以带电工作。但应使用耐高压的绝缘导线,导线长度应尽可能缩短,不准有接头,并应连接牢固,以防接地和短路。必要时用绝缘物加以固定。 14.2.5 使用电压互感器进行工作时,先应将低压侧所有接线接好,然后用绝缘工具将电压互感器接到高压侧。工作时应带手套和护目眼镜,站在绝缘垫上,并应有专人监护。

14.2.6 连接电流回路的导线截面,应适合所测电流数值。连接电压回路的导线截面不得小于1.5 mm2。

14.2.7 非金属外壳的仪器,应与地绝缘,金属外壳的仪器和变压器外壳应接地。 14.2.8 高压试验测量用装置均应设遮栏和围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仪器的布置应使工作人员距带电部分不小于表1规定的安全距离。 14.3 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

14.3.1 运行值班人员在高压回路上使用钳形电流表的测量工作,应由两人进行。非运行值班人员测量时,应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4.3.2 在高压回路上测量时,严禁用导线从钳形电流表另接表计测量。 14.3.3 测量时若需拆除遮栏,应在拆除遮栏后立即进行。工作结束,应立即将遮栏恢复原位。

14.3.4 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应注意钳形电流表的电压等级。测量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站在绝缘物上,不得触及其他设备,以防短路或接地。 14.3.5 观测表计时,要特别注意保持头部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

14.3.6 测量低压熔断器(保险)和水平排列低压母线电流时,测量前应将各相熔断器(保险)和母线用绝缘材料加以包护隔离,以免引起相间短路,同时应注意不得触及其他带电部分。

14.3.7 在测量高压电缆各相电流时,电缆头线间距离应在300mm以上,且绝缘良好,测量方便者,方可进行。当有一相接地时,严禁测量。 14.3.8 钳形电流表应保存在干燥的室内,使用前要擦拭干净。 14.4 使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的工作

14.4.1 使用兆欧表测量高压设备绝缘,应由两人担任。 14.4.2 测量用的导线,应使用绝缘导线,其端部应有绝缘套。

14.4.3 测量绝缘时,必须将被测设备从各方面断开,验明无电压,确实证明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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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无人工作后,方可进行。在测量中禁止他人接近设备。 14.4.4 在测量绝缘前后,必须将被试设备对地放电。 14.4.5 测量线路绝缘时,应取得许可并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

14.4.6 在有感应电压的线路上(同杆架设的双回线路或单回路与另一线路有平行段)测量绝缘时,必须将另一回线路同时停电,取得许可,通知对侧后方可进行。雷电时,严禁测量线路绝缘。

14.4.6.1 在带电设备附近测量绝缘电阻时,测量人员和兆欧表的安放位置,必须选择适当,保持安全距离,以免兆欧表引线或引线支持物触碰带电部分。移动引线时,必须注意监护,防止工作人员触电。

15 电力电缆工作

15.1在电力电缆的沟槽开挖、电缆安装、运行、检修、维护和试验等工作中,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

15.2 停电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不需停电的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15.3 开启电缆井井盖、电缆沟盖板及电缆隧道人孔盖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同时注意所立位置,防止滑脱后伤人。开启后应做好防止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设置标准路栏围起,并有明显标记;夜间施工人员应佩戴反光标志,施工地点应加挂警示灯,以防行人或车辆等误入。工作人员撤离电缆井或隧道后,应立即将井盖盖好。

15.4 检查作业环境应满足安全要求:电缆隧道、电缆井内应有充足的照明,并有防火、防水、通风的措施; 进入电缆井、电缆隧道前,应用通风机排除浊气,再用气体检测仪检查井内或隧道内的易燃易爆及有毒气体的含量。

15.5 工作前必须详细核对电缆名称、标示牌是否与工作票所写的符合、与电缆走向图和电缆资料的名称是否一致。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15.6 在电缆井内、隧道内工作时,应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安全规定,落实防止高空落物等措施,电缆井口应有专人看守,通风设备应保持常开,以保证空气流通。

15.7 电缆沟槽开挖时,应将路面铺设材料和泥土分别堆置,堆置处和沟槽应保持通道供施工人员正常行走。在堆置物堆起的斜坡上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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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免滑入沟槽损伤施工人员;沟槽开挖深度达到1.5m以上时,应采取防止土层塌方的措施。

15.8 挖掘电缆工作,应先核对电缆走向图,并由有经验的人员交待清楚后才能进行。挖到电缆保护板后,应由有经验的人员在场指导,方可继续进行,以免误伤电缆。

15.9 挖掘出的电缆或接头盒,如下面需要挖空时,应采取悬吊保护措施。电缆悬吊应每1~1.5m吊一道;接头盒悬吊应平放,不得使接头盒受到拉力;若电缆接头无保护盒,则应在该接头下垫上加宽加长木板,方可悬吊。电缆悬吊时,应采取防止损伤电缆护层或绝缘的措施。

15.10 移动电缆接头一般应停电进行。如必须带电移动,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正移动,以防止损伤绝缘。 15.11 敷设电缆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电缆走动时,严禁用手搬动滑轮,以防压伤。

15.12 电缆开断前,应与电缆走向图图纸核对相符,并使用专用仪器(如感应法)确切证实电缆无电后,用接地的带绝缘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绝缘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15.13 在10kV跌落熔丝与10kV电缆头之间,宜加装过渡连接装置,使工作时能与熔丝上桩头有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在10kV跌落熔丝上桩头有电的情况下,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得在熔丝下桩头新装、调换电缆尾线或吊装、搭接电缆终端头。如应进行上述工作,则应采用专用绝缘罩隔离,在下桩头加装接地线。工作人员站在低位,伸手不得超过熔丝下桩头,并设专人监护。上述加绝缘罩的工作应使用绝缘工具。雨天禁止进行以上工作。

15.14 制作环氧树脂电缆头和调配环氧树脂工作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毒和防火措施。充油电缆施工应做好电缆油的收集工作,对散落在地面上的电缆油要立即覆上黄沙或砂土,及时清除,以防行人滑跌。

15.15 电缆作业完成后应将穿越过的孔洞进行封堵,以达到防水、防火和防小动物的要求。

15.16 厂区地面所设地下电缆的标桩、指示牌等,任何人不准移动或拔除,凡批准动土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毕后必须将地面平整好,标桩、指示牌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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