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介绍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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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XXXX发〔2015〕206号

关于印发《中国XXXX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公司、城区各单位、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各级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公司制定了《中国XXXX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并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XXXX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国XXXX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综合部 2015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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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数:2 附件:

中国XXXX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集团公司《中国XXXX通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移综[2015]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各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资深经理(以下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 公司对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指导和监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各单位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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