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有倒塌危险的构筑物,用支柱、支撑、绳索等临时加固。 (3)拆除作业应严格按拆除方案进行: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依次进行;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重拆除后才可以拆除;拆除屋架时,先将吊索绑好,两端拴好溜绳,再用气割在屋架两支座焊缝上同时切割,然后将起钩拆去。
(4)拆下的物料不准在楼板上乱堆乱放。不准将墙体推倒在楼板上,防止将楼板压塌,发生事故。拆下的物料,不准向下抛掷拆除较大构件要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运走,散碎材料用溜放槽溜下,清理运走。
(5)用推倒法拆除墙时人员应避至安全地带。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到特殊情况墙体必须推倒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建筑物推倒前,应发出信号,待所有人员远离建筑物高度2倍以上的距离后,方可进行:在建筑推倒倒塌范围内,
有其他建筑物时,严禁采用推倒方法。
(6)当用机械拆除工程时,根据被拆除高度选择拆除机械,不可超高作业,打击点必须选 在顶层,不可选在次顶层甚至以下。镐头机作业高度不够,可以用建筑垃圾垫高机身以满足需要,但垫层高度不得超过3m,其厚度不得小于3.5m,两侧坡度不得大于6°,机械解体作业时应设专职指挥员,监视被拆除物的动向,及时用对讲机指挥机械操作员进退。人机不可立体交叉作业,机械作业时,在其回旋半径内不得有人工作业。机械禁止在有地下管线处作业,如果一定要作业,必须在地面垫2~3cm的整块钢板或走道板,保护地下管线安全。机械拆除在分段切割时,必须确保未拆除部分结构的整体完整和稳定。 (四)监控措施
拆除施工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监控如下:
(1) 坚持从上至下逐层拆除,严禁立体交叉同时拆除。在无特殊情况和需要时,均不宜采用推(拉)的拆除方法; (2) 坚持先拆板 次梁 主梁,严禁顺序颠倒; (3) 坚持慎重过细地拆除以上部墙体为压重悬臂部件
(构件)和各类架空、竖向构件、管件;
(4) 坚持独立柱、墙、附墙柱的拆除,应从上至下基本同步进行和应在楼板、楼梯转角平台的结构上立设稳妥的作业平台架后才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禁止拆除作业人员直接站立在柱、墙截面和梁上的作业,尤其在拆除外围柱墙,梁时更应特别注意落实好作业的安全防护;
(5)坚持拆除梁和楼梯板时,必须从中间往两端基本对称进行,绝不允许先拆两面端或一端后而让梁和楼梯板下坠;对凡是跨度和荷重较大的梁、楼梯板的拆除,还应视情况研究是否应落实加设预支护措施。在转角楼梯板的上节未拆除前,绝不允许出现对楼梯梁有破坏性的损伤;上层楼梯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节楼梯板的拆除;在楼梯板未拆除前,绝不允许进入下层和其以下楼梯的拆除;
(6) 坚持在每拆一层板、梁和其下的柱、墙时,都能实现有下部楼板梁或其钢筋骨架网作临时可靠的水平防护,绝不允许出现从上到下先拆除平面板件而又割除了水平钢筋的危险做法; (7) 坚持各层的落渣口(可以多个)位置(可考虑充
分利用电梯井口、管道井口、垃圾道口)都应选取在非人员上下和水平行走的通道位置上,并应落实防护措施;对拆下的板面上的余渣物料,要做到及时逐层下置到底层并清理,以避免出现结构袭断的危险;
(8) 坚持检查落实拆除施工全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安全保护和文明拆除的措施,实现拆除施工单位对作业安全负责和业主单位安全监控管理双控制。外人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拆区的警戒范围,在被拆工程内和可能波及的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员居住和歇息;
(9 )自始至终坚持管好用电用火、用电机具的安全,非持证电工不得从事装拆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
(10)所有拆除人员和驻场管理人员必须落实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防尘眼镜、工作鞋、手套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赤脚、光膀进行作业。
(五)做好拆除作业后的安全工作
(1)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按品种、类别堆放在平整的地面上,高度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留有一定的间距,防
止倒塌伤人。
(2)拆除堆放的材料场地,要专人看管,加强治安保卫。禁止外来人员特别是小孩入内玩耍。严禁烟火,配有一定的消防器材,以防万一。
(3)对于拆除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场所物料、器材、设备,不要混杂在与一般物料的存放,或放置到安全场所,或采取清洗措施,或安全销毁。
(4)拆除的区域,对电线、煤气管道、上下水管、供热设备管道等干线再进行一次检查,以防留下隐患,并要设明显标记。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拆迁工程要和建筑工程的施工相互衔接好。拆迁场地在全部清理出场料后,再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新的工程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