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人员不准在“禁烟区“吸烟,严禁进入悬挂“危险区域”和
“禁止通行”及红白警戒线内走动。
附“安全文明生产六大纪律”、“入场安全纪律”、“防火须知”
内容。
安全文明生产六大纪律:
? 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
用品。
? 二米以上的搞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
险钩。
? 搞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料。
? 各种电力机械设备必须由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可
使用。
?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 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托杆垂直下
方不准站人。 入场安全纪律:
?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 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 ? 严禁酒后操作。
? 现场内不准赤脚、穿拖鞋、高跟鞋。 ? 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或易滑鞋。
? 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域,作业人员未经许可梺止人事非本
工种作业。
? 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准任意拆除、架设电气设施及安全装置。
?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闹,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 严禁从高处向下掷任何物品、材料、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防火须知:
? 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 焊割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 油漆、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和规定的进货区域严
禁吸烟。
? 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用电器具、拉设电线 。
? 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 消防器材不得挪用,住宅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施工安全用电须知:
? 工地用电配电箱要符合安全用电规范,并达到出厂标准。 ? 拖电箱电源线不得超过30米,并须一机、一闸、一保险。 ? 施工现场的插头、插座必须完好,严禁将电源线头直接插入插座
内。
? 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不大于20毫安(mA),额定漏电动作时
间应小于0.1S。
? 携带式电动工具,严禁铁壳型带入施工现场。电焊机、切割机防
护罩必须完好,随机电源线不得超过5米。
? 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符,严禁用其他
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 机械设施的电源线严禁破损、老化、断头多的进入现场。 ? 施工现场使用碘钨灯(俗称小太阳),必须向项目安全员办理审批
手续,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 施工用小太阳照明外壳应接地,安装高度为2.5米,移动小太阳
确认必须做到二级保护。
? 严禁电炉、煤油炉、非标加热器进入现场和宿舍。严禁用灯泡、
小太阳取暖。
? 电器机械、照明等使用的开关、插头、插座等界限应符合“低规”
(供电局用电规范)。
? 电气装置的拆、接必须有持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来进行,非属人员
采取措施杜绝隐患。
? 遭遇电气着火、雷击、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并采取
措施杜绝隐患。
? 焊接接地、动用明火,应先办《动火申请》手续。操作的电焊工
须持有复训有效期内的特殊操作证,严格遵守“十不烧”的规定。桥架、配管安装时,人字梯、移动脚手架防护措施必须牢靠,以免坠落事故。
5.3 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本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我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是根据智能弱电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我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
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1)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2)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我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业主应当向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我们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 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的法规。
我方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同时对建筑安全生产加强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施工现场安全由我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我方定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每周进行安全学习和总结,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我方领导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绝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我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业主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