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故意伤害案阅卷笔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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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故意伤害案阅卷笔录

第一部分:本案有关人物

一、被告人

(一)刘强,又名强强,男,汉族,1990年5月11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陕西省志丹县人,家住志丹县顺宁镇任坪行政村高台子村2号,无业,身份证号码:610625199005119212。

(二)王洋洋,又名洋洋,男,汉族,1986年01月18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陕西省志丹县人,家住志丹县保安镇杨畔行政村前崾先村民小组1号,务工,身份证号码:610625198601180052。

(三)周文驰,又名周晓旭、周小旭,男,汉族,1990年09月13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陕西省志丹县人,家住志丹县杏河镇牛沟行政村牛沟三村09号,无业,身份证号码:610625199009130771。

二、证人

1、刘光东,系死者白小龙姑舅。

2、刘生飞,与白小龙不认识,与朱伟刚是同村的。 3、朱伟刚,与白小龙认识。

4、钟鹏鹏,与朱伟刚认识,被朱伟刚叫来喝酒。 5、姬海鹏,与朱伟刚认识,被朱伟刚叫来喝酒。 6、张定兵,夜市卖盒饭的摊主。 7、杨振满,夜市卖炒虾尾的摊主。

8、谢凤飞,又名谢四,夜市卖洋芋擦擦的摊主。 9、王彩玲,夜市卖鱿鱼摊主。 10、胡喜平,夜市卖烤鸡摊主。

11、崔怡龙,白小龙初中同学,案发前曾与白小龙等一起喝酒。 12、曹卖军,与白小龙是同村的,与刘生飞是朋友。

13、白如兵,白小龙父亲,与白小龙母亲离异,白小龙由父亲抚养。 14、王玉武,王洋洋父亲,与王洋洋母亲离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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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任如花,王洋洋母亲。 16、刘嫦娥,刘强的姐姐。 17、高启莉,周文驰妻子。 18、胡小倩,王洋洋女朋友。

19、郭治兵,周文驰朋友,案发前在周文驰家与刘强、王洋洋喝酒。 20、张晓明,周文驰朋友,案发前在周文驰家与刘强、王洋洋喝酒。

第二部分:司法过程:

一、拘留:2015年06月2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志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二、逮捕:2015年07月09日经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三、移送:2015年09月08日 四、起诉:2015年 月 日 检察员: 第三部分:检察院起诉的基本事实(详见起诉书)

2015年06月25日凌晨零时40分许,刘强、王洋洋二人驾驶着陕JR1356轿车到志丹县前广场夜市摊位上买虾尾,由于王洋洋按汽车喇叭时被白小龙骂了一句“按你妈板子了”,买完离开时,王洋洋发现了正在吃饭的白小龙,上前质问过程中发生争吵并厮打在一起,王洋洋让刘强回车上拿刀子,之后刘强持刀将白小龙捅伤,白小龙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刘强、王洋洋驾车逃至周文驰家中,周文驰将二人送至志丹县杏河镇新庄沟里,并给二人一张银行卡,给二人送吃的、喝的,而且还误导公安抓捕,藏匿二人。经鉴定,白小龙系钝器刺击胸部至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第四部分:证据材料 证据卷一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

(一)犯罪嫌疑人刘强供述

1、2015年6月25日21:30-2015年6月26日1:14第一次讯问笔录(P16-P25)问话人:王振军,李江;记录员:蔡建文 地点:志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审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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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义务及个人及家庭状况 问:你有没有什么疾病?

答:有乙肝了。另外今年5月份头被碰了,医院检查说头上有淤血了,现在一直头疼了。

问: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公安机关吗?

答:知道了,就是昨天晚上在志丹县城前广场和别人打架的事。 问:详细谈一下经过?

答:昨天18时许......然后我和王洋洋买了三、四瓶易拉罐 在开车途中喝了。大概21时许,周小旭给我打电话叫我去他家里喝酒,然后我和王洋洋就开着车到了周小旭园丁小区的家中。......我喝了七、八瓶,王洋洋没有喝。......大概到了半夜时候,我想吃虾尾了,......当时因为我喝醉了就由王洋洋驾驶。王洋洋准备把车停在“小杨虾尾”旁边,就有七、八个年轻男子站在车头前边不让路,因为堵住了后边的车,王洋洋就给这几个男子按喇叭,结果其中有一个年青男子冲王洋洋骂道:“打你妈逼了你打什么了。”王洋洋在车里低声说了一句你说什么了?王洋洋准备下车质问那个男子,被我拉住了。......我在王洋洋后边听见他质问那几个男子了,问为什么刚才骂他了?有一个男子对着王洋洋说老子骂的就是你,我当时听见话音不对了,就转过去看,看见那几个男子已经站起来拿夜市上的铁凳子开始打王洋洋了,我就赶紧冲过去,从人群中往出来拽王洋洋了,没有拽出来,在拽王洋洋的过程中我的头部、背部、脖子、胳膊、胸部、腿上被用凳子打了好多下。我急了,就从人群里挤出来,跑到我的车里,在副驾驶座车门的储物兜里拿了一把杀西瓜刀子,我就冲向人群,王洋洋看见我拿着刀子,就把刀子给我夺下了。那几个男子还用凳子继续打我们了,我看见王洋洋用左胳膊护着头,右手拿着刀放在身后,我就从王洋洋手里吧刀夺过来,就拿着刀子低着头在空中乱挥,我也不知道挥了几下,就看见人散开了,我就赶紧看王洋洋,看见他拿着凳子和一个男子正在对打,.......。

问:继续谈

答:我们到了周小旭家中后......走在半路上我爸周小旭的电话要来先给我姐姐“巧娃”打了个电话,我说你把我的娃娃照顾好,这是我打给你的最后一个电话,我姐姐说不管什么事你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然后我就把电话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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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问:你们因为什么和对方发生争执?

答:对方将车堵住,王洋洋按喇叭了,对方骂王洋洋了,买好虾尾后,王洋洋质问对方为什么骂他时,双方发生争执。

问:你们双方是否认识? 答:不认识,第一次见面。 问:刀子当时在什么地方放着了? 答:在我的车副驾驶车门侧兜里了。 问:你把拿刀子后的情形谈一下?

答:跑到我的车跟前,从副驾驶座车门的储物兜里拿了一把杀西瓜刀子,我就冲向人群,王洋洋看见我拿刀子,就把刀子给我夺下了。那几个男子还用凳子继续打我们了,我看见王洋洋用左胳膊护着头,右手拿着刀放在身后,我就从王洋洋手里把刀子夺过来,就拿着刀子低着头在空中乱挥,我也不知道挥了几下,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人。

问:你为什么要从副驾驶兜里拿刀子?

答:因为他们拿凳子打的我生气了,我受不了了,我拿刀子准备吓唬吓唬他们。

问:你既然要拿刀子吓唬他们,为什么又要从王洋洋手里夺过刀子? 答:我想他们见我拿刀子就会怕我,不敢打我,我就从王洋洋手里夺过刀子。

问:你当时拿刀子乱挥有没有想到会伤到人? 答:我就想拿刀子保护我,没有想到会伤到人。 问:你离开人群为什么又要回到打架现场? 答:我怕王洋洋被打死

问:你再人群中乱挥的过程中有无伤到人? 答:我不知道,当时我喝多了。

问:你在打架时能否控制住自己的肢体动作? 答:我控制不了。

问:你当时挥刀子是向上还是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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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乱挥着了,我也不知道。 问:你身上有无伤?

答:我的头部、脖子、两个肩膀、左胳膊、背部、胸部和左腿都有伤了。 问:你身上的伤是如何形成的?

答:被七、八个男子用夜市的凳子打的。 ......

2、2015年6月26日11时30分至11时57分第二次讯问笔录(P26-P27)问话人:王海龙;记录人:同建奇 地点:志丹县看守所

问:你还有没有其他名字或绰号? 答:没有,其他人有时候叫我“强强”。 问:你平时能喝多少酒? 答:就是两三瓶啤酒 问:当天晚上你喝了多少酒?

答:当天晚上喝了两次,第一次喝了两三瓶啤酒和王洋洋在车上喝的,然而到周小旭家喝了有六、七瓶瓶酒。

问:你把当时情况再说一下

答:......王洋洋与先前骂我们的人发生了争吵,我就过去了,过去后对方几个人就拿凳子大我俩,打完后我就跑到车上拿了一把尖刀就将其中的一个男的捅伤了,锁喉我们就逃离了现场。

问:当时你大脑是否清楚? 答:不清楚,我喝醉了。 ......

3、2015年6月29日14时02分至17时20分第三次讯问笔录(P28-P31)问话人:王振军;记录人:同建奇 地点:志丹县看守所

问:你和王洋洋到前广场的时候,在准备停车时发生了什么事? 答:快到夜市转弯处,车窗都开着了,王洋洋按了一下喇叭,我就听到外面有谁骂了一句,说:“打你妈板子,打喇叭了”,随后我们也没有停车。

问:到夜市以后了?

答:开始我躺在副座上没有下车,王洋洋先下的车,过一会,我也到虾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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