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犯罪侦查中的会计与审计 下载本文

以下笔者就从几个方面举例介绍经济案件侦查中会计与审计技能的运用。

一、虚假金融票据的识别票据的填写能集中反映会计的专业规范和特征。

在办案过程中,对票据真伪的科学判断,可以证明案件的事实,确定嫌疑对象,以及为笔迹鉴定提供条件。

例如:有一张银行现金支票,中文大写金额栏填“参千式百久十元正”;小写金额栏填“3千2百9十?元?角?分”;出票日期栏填“拾壹月陆日”;出票人账号栏一排十四位阿拉伯数字连笔写成。 由以上几点可以看出该票据不是会计人员填写的,因为填写方法不符合会计职业规范。

第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但可用繁体字。 这是因为中文大写数字笔画多,以防止涂改发票、支票等信用凭证。

第二,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应当填写人民币符号“¥”。 “¥”与数字之间不能留有空位(本例中应当填于“万位”),并与阿拉伯数字有明显区别,以防涂改。

还有小写金额栏的元位、角位和分位应填写“0”字样。 第三,出票日期栏填写错误。

票据的出票日期是票据有效性的重要标志,因此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第四、出票人账号栏的一排阿拉伯数字之间不应连笔,而应独立有形,整齐有序。

因为会计在填写会计资料过程中,阿拉伯数字的书写必须遵循一定的职业规范。

如:每个数字大小均匀,数字之间不留间隙且一律向右倾斜,紧贴格子地线但上不顶格,占到格子的1/2至2/3;数字书写,均从左至右,自上而下,先左后右,不准倒笔顺书写;“1”要写得比较长,将格子占满,以防被改写。

会计人员书写的阿拉伯数字和其他行业人员书写的阿拉伯数字有着明显的区别。

基于以上事实,再结合案情特点,可以帮助分析、确定嫌疑对象,并为最终通过笔迹鉴定,认定作案人提供科学依据。

二、企业会计报表造假的认定目前,企业会计报表造假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虚增资产,虚增利润。 二是虚增负债,隐瞒利润。

二者造假目的不同,所用的手段也五花八门。

(一)虚增利润的主要手段及其认定方法1、虚构销售。 即企业虚构销售客户,开出销售发票,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 这种造假手段的认定方法,最方便的是直接向欠款单位求证,以

确认账目记载是否属实。

但为防止双方串通,可以通过比较企业当期的销售量是否大于实际生产能力;审查企业当期的销售合同、出库凭证等原始资料(看其手续是否齐全)等方法加以认定2、少转销售成本。

是指企业不按销售配比原则结转销售成本,导致企业库存商品的账面金额大于实际金额。

最简单的认定这种造假手段的方法就是抽查盘点,将企业实际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账面存货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比较,看是否有差异。 3、少提固定资产折旧。

认定时,主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是否遵循一贯性原则,是否随意改变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 4、少提或不提银行贷款利息。

认定时,既可根据贷款合同,测算利息计提情况;又可向银行进行函证。

(二)隐瞒利润的主要手段及其认定方法1、虚构成本。 其表现形式是:企业原材料的购进手续不全,虚列应付账款,且逐步计入产品的生产成本,从而隐瞒利润。

主要的认定方法就是审查原材料的购买手续是否真实齐全。 2、销售收入不入账。

销售收入不入账,隐瞒利润的前提条件是企业的客户单位无需销售发票。

账面表现是企业的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且长期没有

变动。

认定方法有二:一是审查原始凭证;二是函证客户单位。 3、将资产转变为成本。

例如某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时,要求销售单位将增值税发票开为材料、配件等。

这样,企业不仅可以将资产变为成本,偷逃所得税,而且可以将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变换为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增值税。

认定方法主要是审查原始会计凭证。

三、上市公司虚假信息的分析以下是上市公司利润作假的常见手法:(一)利用重组费用调节利润。 公司重组包括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

重组后转让资产是上市公司提高当期利润最便捷和最实用的方法。

控股股东高溢价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存货、应收账款、对外投资等,以虚增利润。

重组费用理应将“递延余额”记载在资产负债表

但是当市场预测发生改变或公司盈利不足时,上市公司会将巨额的重组费用一次性从资产负债表上抹掉,大幅度地降低当年利润,甚至表现为亏损。

(二)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

上市公司本身与控股股东、非控股子公司以及不同控股程度的子

公司四者之间经常进行关联交易,因为交易价格不是在公平的条件下确定的,所以能够达到人为增加或减少利润之目的。

如果上市公司将产品销售给控股股东之时,销售收入会因此增加,但不一定会产生实际的现金流量,只是应收账款和利润的虚增而已,实际上并未实现对外销售。

同样,从控股股东采购原材料或支付相关生产费用时,提高支付价格可增加生产成本达到减少利润的目的。

另外,上市公司可在不同控股程度的子公司之间分配订单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比如上市公司想增加利润,可将订单全部或大部分交由本公司或控股程度高的子公司生产;反之,则将订单大部分交由控股程度低的子公司生产,该手段也常被上市公司用来逃避税收。

因此,在调查时首先要掌握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以及本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情况。

要特别关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产转让、销售、采购、商标使用、资金占用等交易的价格和支付手段是否正常。 (三)利用收购兼并调节利润。

近年来,在上市公司中兴起了收购、兼并和联合之风。 收购兼并时,收购价经常超过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 按会计惯例,超额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商誉,并按不超过40年的时间摊销,但是,上市公司却往往将收购价超过净资产的价值,确认为研究与开发费用,予以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