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指南 下载本文

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十)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 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资料。

(十一)中介机构代理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十六)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五、汇算清缴应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留存备查下列有关资料:

(一)享受优惠政策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相关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

件的可以按照号公告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号公告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所称留存备查资料是指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证书、文件、账册、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资料分为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和其他留存备查资料两类。主要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按照《目录》列示的资料清单准备,其他留存备查资料由企业根据享受优惠事项情况自行补充准备。

(二)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三)税前扣除凭证相关资料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四) 发生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递延纳税事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 规定,企业应将股权投资合同或协议、对外投资的非货币性资产(明细)公允价值评估确认报告、非货币性资产(明细)计税基础的情况说明、被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的工商部门证明材料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单独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年度申报享受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企业,除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外,还应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具体说明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

(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企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时应仔细确认,网上申报时该选项表述的“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系统默认“否”,一般情况无需修改,否则将无法享受该优惠。填报“资产总额(万元)”时应注意填报单位是“万元”,不是“元”,以免因虚增资产总额造成无法享受减免。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类,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类,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号)规定,本次汇算清缴使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较以前年度发生了变化,请纳税人及时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的“税收宣传”下拉菜单“税收文件”,打开其中的《国家税务总局柳州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相关申报表汇编》文件进行下载学习相关表单及填报说明,使用正确的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

(四)近两年来,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融合,税务部门推行了“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该系统以“互联网税务”为依托,以大数据分析为手段,通过“风险体检”方式为申报数据把脉,生成风险分析信息推送给纳税人,帮助企业提前化解风险。今年将在汇算清缴申报环节继续推行该系统,并按照税务总局要求进行优化升级,相信会为企业提供更好的风险扫描服务,建议纳税人积极应用该系统开展自检。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该系统

进行风险扫描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系统将在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申报数据时进行风险扫描,并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针对系统反馈的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进行确认,若经核实不属于填报问题的可直接确认申报并进行缴税操作;确实存在问题的,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后,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再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七、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两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的网站和网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的“广西电子税务局”。

(二)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直接持纸质申报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申报。

八、违章处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或未按规定报送或者留存备查相关资料,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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