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与教学论》教学大纲
扬州大学文学院语文教育学教研室
2010年12月修订
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
适用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类)专业
先修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现代文学、古代文学、教育学、心理学
教学目的与要求:本课程教学以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为指导,通过课堂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语文教学的历史和现状、理论和实际,熟悉语文课程标准和教材,掌握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教学方法,具备从事语文教学的基本能力。
绪论
第一节 课程论与教学论
一、课程与课程论 二、教学与教学论 三、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
第二节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和任务
一、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二、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任务
第三节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一、“教授法”阶段 二、“教学法”阶段 三、“教材教法”阶段
四、“教学法”和“教材教法”并存阶段 五、“教学论”阶段 六、“教育学”阶段 七、“课程与教学论”阶段 本章重点: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研究对象。 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的形成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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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语文课程性质 第一节 语文课程的含义
一、“语文”概念辨析 二、语文课程的内涵
第二节 语文课程的特点
一、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本体属性 二、认识语文课程性质的几个层面
第三节 语文课程的价值
一、人的发展价值 二、提升素养的价值 三、文化传承的价值 四、审美陶冶的价值 本章重点:
工具性与人文性 语文课程的性质 语言与言语的区别 语文课程对人的发展的价值
第二章 语文课程目标 第一节 语文课程目标概述
一、课程目标的基本概念与原理简述 二、语文课程目标的历史演变与启示 三、学生的语文素养与语文课程目标的制定
第二节 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目标
一、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总目标 二、义务教育阶段语文课程的阶段目标简析
第三节 普通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目标
一、普通高中阶段语文课程的总目标 二、高中语文必修课课程目标简析 三、高中语文选修课课程目标简析 本章重点:
语文课程目标 语文素养
第三章 语文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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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语文课程标准的历史沿革
一、20世纪前期的国文国语课程标准 二、20世纪后期的语文教学大纲
第二节 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一、外国母语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二、我国语文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
第三节 语文课程标准的内容结构
一、语文新课程标准与语文教学大纲的内容结构比较 二、语文新课程标准与国外母语课程标准的内容结构比较 三、比较中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 本章重点:
语文教学大纲 语文课程标准 语文新课程基本理念
第四章 语文课程内容 第一节 语文课程内容概述
一、语文课程内容的概念
二、语文课程内容及其相关概念的辨析 三、语文课程内容的文化内涵 四、教师与语文课程内容的生成
第二节 语文课程内容的选择
一、语文课程内容选择的主体 二、语文课程内容选择的价值取向 三、语文课程内容选择的原则 本章重点:
语文课程内容 语文知识与语文能力
语文课程目标、内容的预设与生成的关系
第五章 语文教材的编制 第一节 语文教材的内涵与功能
一、语文教材的内涵 二、语文教材的功能
第二节 语文教材编制的新理念及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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