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号:
协议书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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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住宅项目建设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中心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决定,根据《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2002年版)及《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2002年1月)的有关规定,合作进行健康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审议,决定将乙方申报的
工程项目列入健康住宅建设试点计划,并同意乙方将该工程项目作为健康住宅试点工程对外公示。
二、甲、乙双方努力协作,共同执行《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要求和
《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推进本工程的健康住宅试点工
作。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组织专家对健康住宅试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 2.协助筛选健康住宅成套技术和产品。
3.组织专家依据《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健康住宅建设技术要点》、《健康住宅评价因素与评价指标体系》、《计划任务书》(见附件二)进行技术跟进、指导及竣工后评定。
4.为健康住宅试点项目的规划平台、营销策划、技术措施等提供咨询服务,出现的相应费用另行协商。 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计划任务书》(见附件二)目标要求建设健康住宅项目,积极推动健康住宅试点建设的发展。
2.认真落实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评审意见(见附件一)。 3.重点技术要制定具体实施措施,并应通过专家委员会审核。 4.保证所建工程质量100%合格,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力创优质工程。
5.各项检测工作应委托国家认可机构进行,并向甲方提供各项技术数据和检测报告。
6.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不符合健康住宅要求的技术
及产品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7.根据《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19条要求,每季度向国家住宅工程中心提供工程进展及相关技术措施实施的情况通报。 8.有关本项目健康住宅建设试点的新闻宣传和相关的推广活动,须事先将其活动方案、内容、宣传材料、印刷品等文稿报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审核确认并备案。
9.确定下列研究课题为该项目健康住宅专项研究课题并完成课题研究报告:
9.1课题一: 9.2课题二: 9.3课题三: ……… 四、验收和评价方法
按照《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执行。 五、经费及支付
按照《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在健康住宅研究和试点建设中,需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 十五 万元作为健康住宅建设发展基金。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乙方一次性将发展基金支付甲方,支付方式为电汇(可另行约定)。
按照《健康住宅建设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