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增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所属的各单位在生产、维修、大修、更新改造过程中,拆除更换的各种废旧金属、工器具、机电产品、油品、废弃包装物以及生产中不能继续使用的备品备件、工业垃圾等,经使用单位和机动部确认后,一律由公司物资部组织回收。
二、 所有废旧物资均有上述部门归口统一回收,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理,违者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
三、 废旧物资回收:
1、 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使用单位负责交送物资部废料场,要做到及时收集、定期交送。
2、 物资部有专人负责对从公司各单位回收的废旧物资进行登记,建立专门的废旧物资回收台账。
3、 物资部对回收的废旧物资要根据品种、等级重新分类,定置存放,妥善保管。
四、 废旧物资再利用、销售:
1、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的处理,一律以拍卖的形式向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公开拍卖。公司各单位可再利用的物资,由使用单位办理领用手续。
2、 废旧物资拍卖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由公司机动部、使用部门、党政综合办对废旧物资进行价值鉴定,并报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
(2) 由公司物资部、党政综合部、财务部、机动部、合约部、五个职能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党委书记共同组成竞拍小组。
(3) 公司物资部负责组织竞买人的报名工作,向竞买人提供处理废旧物资的相关资料。
(4) 物资部负责组织召开拍卖会,开会日期确定后,通知已报名的竞买人将报价单密封后,在开会前统一交到物资部。
(5) 拍卖会议现场开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6) 物资部凭公司废旧物资会议确定的最终结果,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交接,完成废旧物资的现场清运和货款结算。
(7)对存在特殊性的物资,如废油等类物资不具备长期储存条件的,应随时交付拍卖人处理。此类拍卖人由公司竞拍小组择优选定,拍卖人一年一选择。
3、 公司物资部将全部限售货款,交公司财务部入账。 4、 废旧物资销售出后,凭公司物资部开具的专用出门证出入,其它的出门一律无效。
五、 为鼓励废旧物资的回收,对废旧物资产生单位,按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5%-10%每年进行一次奖励。对废旧物资管路部门,按照废旧物资销售额(无税)的5%-10%每年进行一次奖励。
六、 公司物资部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废旧物资回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废旧物资的及时回收。废旧物资保管员每月向公司考核
部门上报废旧物资回收率,并向各生产单位反馈信息。
七、公司党政综合部负责监督废旧物资处理全过程,如发现有渎职或营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予以严惩,并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八、 公司物资部应根据本办法严格执行工作程序,保证废旧物资处理工作各环节的衔接和有效运作。
九、公司以前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附:**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工作流程图
**公司物资部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