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讲师合作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培训机构):
法定代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就讲师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主旨
1、在合作范围内,乙方担任甲方合作讲师,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与推广,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课酬等待遇。
2、合作范围定义: 方面的培训与咨询业务。 3、合作期限: 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课酬与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课酬标准
课程类别 课酬标准(每天) 备注 注:
(1)一天课程:一般为6-7个小时的上课时间。 (2)如为半天,则减半计算。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乙方提供其它服务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
服务类别 服务费用标准 备注 注:
3、合作期间,关于最低课量与服务量要求,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甲方不承诺最低课量与服务量,但将优先为乙方安排课程或其它服务; (2)甲方承诺不低于 天的课程量(或服务工作量)。如低于该标准,则甲方同意按照“差额部分对应的课酬(或费用)* %”补偿乙方,补偿应于合作结束后一个月内支付。但是,对于甲方已经安排但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排课或无法提供服务的,视为甲方已经安排。
4、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中的课酬、费用为:税后收入。 5、差旅费报销:
(1)市内交通费将按实际发生金额予以报销。培训结束后甲方根据发票予以报销。
(2)因授课原因需出差到外地的,甲方将安排机票、酒店及相应车辆接送(或乙方自行乘出租车);个人发生的相应费用(如出租车费)先由乙方垫付, 培训结束后甲方将报销所有实际发生费用。
(3)除差旅费用以外,其它需要甲方报销或支付的费用应在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三、宣传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