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18年修订版) 下载本文

发电或其他利用,要详细记录,并在总的排放中去掉这部分。

(6)氧化因子(OX)

氧化因子(OX)是指固体废弃物处置场排放的甲烷在土壤或其他覆盖废弃物的材料中发生氧化的那部分甲烷量的比例。对于比较合格的管理型垃圾填埋场的氧化因子取值为0.1,如果使用其他氧化因子则需要给出明确的文件记录和相应的参考文献。

表5.4列出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甲烷排放清单估算所需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的推荐值。

表5.4 城市固体废弃物填埋处理排放因子/相关参数及来源

排放因子/相关参数 甲烷修正因子 可降解有机碳 可分解的DOC比例 甲烷在垃圾填埋气中的比例 甲烷回收量 氧化因子 简写 MCF DOC DOCF F R OX 单位 % 千克碳/千克废弃物 % % 万吨 % 推荐值 公式5.3 公式5.4 0.5 0.5 0 0.1 数据来源 城建部门 清单编制部门 IPCC 指南 IPCC 指南 IPCC 指南 IPCC 指南 4.估算步骤

步骤一:获取活动水平数据。从《城市统计年鉴》中收集城市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填埋处理比例或者直接获得填埋量,通过城建部门获得城市生活垃圾的成分比例和当地垃圾填埋场管理水平。

步骤二:确定排放因子及相关参数。首先根据统计调查垃圾填埋场管理水平,计算各管理类型的甲烷修正因子;其次利用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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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成分和公式5.2计算可降解有机碳;最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测量或者采用推荐值确定甲烷在填埋气中的比例、甲烷回收量和氧化因子。

步骤三:根据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利用公式5.1估算得出各管理类型的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甲烷排放量,求和得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甲烷排放总量。

(二)焚烧处理二氧化碳排放

废弃物处理领域的重要源包括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在可控的焚化设施中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焚烧的废弃物类型包括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包括医疗废弃物)和污水污泥,我国统计数据中危险废弃物包括了医疗废弃物。并且要区分化石和生物成因的二氧化碳排放。

只有废弃物中的矿物碳(如塑料、某些纺织物、橡胶、液体溶剂和废油)在焚化期间氧化过程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被视为净排放,应当纳入清单总量中。废弃物中所含的生物质材料(如纸张、食品和木材废弃物)以及污泥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是生物成因的排放,不应当纳入清单总量中,应当作为信息项记录。

1.方法

本指南推荐的估算废弃物焚化和露天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的估算公式为:

ECO2??i(IWi?CCWi?FCFi?EFi?44/12)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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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ECO2指废弃物焚烧处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吨/年); i分别表示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泥; IWi指第i种类型废弃物的焚烧量(万吨/年); CCWi 指第i种类型废弃物中的碳含量比例; FCFi指第i种类型废弃物中矿物碳在碳总量中比例; EFi指第i种类型废弃物焚烧炉的碳氧化率; 44/12指碳转换成二氧化碳的转换系数。 2.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废弃物焚烧处理二氧化碳排放估算需要的活动水平数据包括各类型(城市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污水污泥)废弃物焚烧量。

3.排放因子及其确定方法

废弃物焚烧处理的关键排放因子包括废弃物中的碳含量比例,矿物碳在碳总量中比例和焚烧炉的碳氧化率。焚烧的废弃物中的生物碳和矿物碳可以从废弃物成分分析资料中得到。

矿物碳在碳总量中的比例会因废弃物种类不同而有很大的差别。城市固体废弃物和医疗废弃物中的碳主要来源于生物碳和矿物碳;污水污泥中的矿物碳,通常可以省略(只有微量的清洁剂和其它化学物质)。危险废弃物中的碳通常来自矿物材料。

废弃物焚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估算所需排放因子,如果当地无相关实测数据,建议采用表5.5的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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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5 废弃物焚烧处理排放因子及来源

排放因子 简写 范 围 城市生活垃圾 (湿)33-35% 废弃物碳 含量 CCWi 危险废弃物 污泥 (湿)1-95% (干物质)10-40% 推荐值 20% 1 30% 数据来源 调查和专家判断 专家判断 IPCC指南 矿物碳在碳总量中的 百分比 城市生活垃圾 FCFi 危险废弃物 污泥 城市生活垃圾 30-50% 参考值为全国平均值,但实际计算39% 中应按照生活垃(参考) 圾成分的具体数据计算。 90% 0% 95% 97% 95% 专家判断 专家判断 注:生物成因 90-100% 0% 95-99% 95-99.5% 95% 燃烧效率 EFi 危险废弃物 污泥 4.估算步骤

步骤一:获取活动水平数据。城市生活垃圾焚烧量从《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或者焚烧厂中获取,危险废弃物焚烧量从《浙江省环境统计年报》中获取,污水污泥的焚烧量从城建部门或环保部门(固废监督管理中心)获取。

步骤二:确定排放因子。首先从焚烧厂或者资料调查及专家判断确定废弃物碳含量;其次从城市生活垃圾成分比例计算矿物碳在碳总量中的比例;最后根据焚烧厂实际情况确定碳氧化率。

步骤三:利用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根据公式5.5估算得出城市生活垃圾化石成因和危险废弃物焚烧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后求和得出废弃物焚烧处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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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水处理

(一)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 1.方法

本指南推荐的估算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的估算公式为:

ECH4?(TOW?EF)?R (5.6)

式中:ECH4指清单年份的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总量(万吨甲烷/年);

TOW指清单年份的生活污水中有机物总量(千克BOD/年); EF指排放因子(千克甲烷/千克BOD); R指清单年份的甲烷回收量(千克甲烷/年)。 其中排放因子(EF)的估算公式为:

EF?Bo?MCF (5.7)

式中:Bo指甲烷最大产生能力;MCF指甲烷修正因子。 2.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生活污水处理甲烷排放时主要的活动水平数据是污水中有机物的总量,以生化需氧量(BOD)作为重要的指标,包括排入到海洋、河流或湖泊等环境中的BOD和在污水处理厂处理系统中去除的BOD两部分,活动水平数据从《环境统计年报》直接获取。在我国只有化学需氧量(COD)的统计数据资料,可使用本指南提供的各区域BOD与COD的相关关系(表5.6)进行转换。鼓励市(县)对污水厂收集实测数据以及B/C的分析研究,并对两套数据进行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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