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2018年修订版) 下载本文

储气总站 天然气加工处理 天然气输送 天然气消费 常规油开采 稠油开采 原油储运 原油炼制 - 增压站 计量站 管线(逆止阀) - 井口装置 单井储油装置 接转站 联合站 - - - 68.4 - 95.1 45.0 6.3 - 0.2 0.6 0.3 1.8 - - - 542吨/十亿立方米 - 133吨/亿立方米 - 14吨/万吨 753吨/亿吨 5000吨/亿吨 六、电力调入调出二氧化碳间接排放

由电力调入调出所带来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量可以利用各市(县)境内发电量和用电量、乘以相应的排放因子计算得到。公式如下:

电力净调出排放(发电量大于用电量)=(总用电量-总发电量)?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

电力净调入排放(发电量小于用电量)=(总用电量-总发电量)?省级电网排放因子

其中,各市(县)发电量和用电量数据可从电力主管部门或统计局获取。

排放因子数据见表1.13。

表1.13 电力调入调出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2015年省级电网(浙江)

单 位 KgCO2/kWh 数值 0.5539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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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工业生产过程

一、概述

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的是工业生产中能源活动温室气体排放之外的其他化学反应过程或物理变化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例如,石灰行业石灰石分解产生的排放属于工业生产过程排放,而石灰窑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不属于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市(县)级工业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清单范围包括:水泥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石灰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钢铁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电石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己二酸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硝酸生产过程氧化亚氮排放,一氯二氟甲烷(HCFC-22)生产过程三氟甲烷(HFC-23)排放,铝生产过程全氟化碳排放,镁生产过程六氟化硫排放,电力设备生产过程六氟化硫排放,半导体生产过程氢氟烃、全氟化碳和六氟化硫排放,以及氢氟烃生产过程的氢氟烃排放。

开展HFC-22减排项目的减排量调研工作,相关数据作为信息项报备;由于生产工艺变化,电力设备、半导体、镁合金生产过程会使用R134a等其他温室气体,此部分排放作为信息项报备。其他生产过程或其他温室气体暂不报告。

详细说明调研排查过程,并在附录中提供相应的证明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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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部分县(市、区)没有工业生产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可以不单独编制工业生产过程清单分报告,将相关情况说明纳入清单总报告中的工业生产过程章节进行说明。

二、水泥生产过程 (一)清单编制方法

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排放来自水泥熟料的生产过程。熟料是水泥生产的中间产品,它是由水泥生料经高温煅烧发生物理化学变化后形成的。水泥生料主要由石灰石及其它配料配制而成。在煅烧过程中,生料中碳酸钙和碳酸镁会分解排放出二氧化碳。

估算水泥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公式见式(2.1),此方法是《1996年IPCC清单指南》推荐的方法,也是我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所采用的方法。

ECO?AD?EF (2.1)

2ECO是水泥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AD是各市式中,(县)

2境内扣除电石渣生产的熟料产量后的水泥熟料产量,EF是水泥生产过程平均排放因子。

(二)活动水平数据及其来源

估算水泥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所需要的活动水平数据为各市(县)扣除了用电石渣生产的熟料数量之后的水泥熟料产量。水泥熟料产量可调研当地统计部门或水泥协会(建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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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获取;无法获取熟料量时,可根据各市(县)统计年鉴的水泥产量按国家公布的熟料水泥比63%推算熟料产量。电石渣生产的熟料产量可根据各市(县)统计年鉴的电石产量,按1∶1.15推算电石渣产量,再按1∶1推算电石渣生产的熟料产量。水泥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数据见表2.1。

表2.1 水泥活动水平数据

类 别 水泥熟料产量 电石渣生产的熟料产量 单位 万吨 万吨 数值 (三)排放因子数据

若无本地实测排放因子,建议采用表2.2推荐的排放因子估算水泥生产过程排放量。

表2.2 推荐的水泥生产过程排放因子

类 别 水泥生产过程排放因子 单 位 吨二氧化碳/吨熟料 数值 0.538 三、石灰生产过程 (一)清单编制方法

石灰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来源于石灰石中碳酸钙和碳酸镁的热分解。

估算石灰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的计算公式见式(2.2),这一方法是《1996年IPCC清单指南》推荐方法,也是我国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所采用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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