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新课标理综考试说明 下载本文

2013年高考说明 理综(新课标)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新课标

理综考试说明

(新课标:河南,黑龙江,吉林,陕西,宁夏,海南)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300分。 三、科目分值

物理110分、化学100分、生物90分。各学科试题只涉及本学科内容,不跨学科综合。 四、题型

试卷包括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一般包括填空、实验、作图、计算、简答等题型。

五、试卷结构

1、试卷分第Ⅰ卷和第Ⅱ卷

第Ⅰ卷尾生物、化学、物理三个科目的必考题,题型为选择题。共21题,每题6分,共计126分。其中生物6道题(单项选择题),化学7道题(单项选择题),物理8道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第Ⅱ卷由生物、化学、物理三科的必考题和选考题构成。生物、化学、物理各科选考内容的分值控制在15分左右。

2、物理三个选考模块,考生从中任意选做一个模块的试题;化学三个选考模块,考生从中任意选做一个模块的试题;生物两个选考模块,考生从中任意选做一个模块的试题;但均不得跨模块选做。

3、组卷:试卷按题型、内容和难度进行排列,选择题在前,非选择题在后,同一题型中同一学科的试题相对集中,同一学科中不同试题尽量按由易到难的顺序排列。

Ⅲ、各学科考核目标、内容 物 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和《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物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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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考说明 理综(新课标)

结合教学实际,确定高考理工类物理科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知识和能力两个方面。

高考物理试题着重考查考生知识、能力和科学素养,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注意物理知识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以有利于高校选拔新生,并有利于激发考生学习科学的兴趣,培养实事求是的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高考物理在考查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并把对能力的考查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考查知识来鉴别考生能力的高低,但不把某些知识与某种能力简单地对应起来。

高考物理科要考查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理解能力

①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

②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述); ③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 ④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

①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 ②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①能够独立地对所遇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其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

②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 ③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①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

②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

①能独立的完成表1、表2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 ②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

③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种也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考试范围与要求

考查力学、热学、电磁学、光学、原子物理学、原子核物理学等部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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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课程标准中物理知识的安排,把考试内容分为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两部分。 必考内容为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模块3-1、3-2的内容,具体考试范围与内容要求见表1。

选考内容为选修模块3-3、3-4、3-5三个模块的内容,考生任意选考一个模块的内容,具体考试范围与内容要求见表2。 对各部分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表1、表2中用罗马数字Ⅰ、Ⅱ标出。Ⅰ、Ⅱ的含义如下:

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与课程标准中“了解”和“认识”相当。 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理解”和“应用”相当。 表1:必考内容范围及要求 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 力学 要主题 内容 说明 求 参考系,质点 Ⅰ 质点的直线运动 位移、速度和加速度 Ⅱ 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公式、图像 Ⅱ 滑动摩擦力、动摩擦因数、静摩擦力 Ⅰ 形变、弹性、胡克定律 Ⅰ 矢量和标量 Ⅰ 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力的合成和分解 Ⅱ 规律 共点力的平衡 Ⅱ 牛顿运动定律、牛顿定律的应用 Ⅱ 超重和失重 Ⅰ 运动的合成和分解 Ⅱ 抛体运动 Ⅱ 斜抛运动匀速圆周运动、角速度、线速度、向心加抛体运动与圆周运动 Ⅰ 只作定性速度 Ⅱ 要求 匀速圆周运动的向心力, Ⅰ 离心现象 功和功率 Ⅱ 动能和动能定理 Ⅱ 机械能 重力做功与重力势能 Ⅱ 功能关系、机械能守恒定律及其应用 Ⅱ 万有引力定律及共应用 Ⅱ 环绕速度 Ⅱ 万有引力定律 第二宇宙速度和第三宇宙速度 Ⅰ 经典时空观和相对论时空观 Ⅰ 电学选修模块3-1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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